青海師范大學2017年補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2017年全省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總體方案》(青政辦﹝2017﹞40號)、《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青人社廳發〔2015〕80號)、《關于做好2017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17〕200號)等有關規定,并經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現將面向社會補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
二、補充計劃
青海師范大學面向社會補充公開招聘19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青海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補充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業務能力測試、現場資格復審、結構化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網上報名
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23日9時-11月1日18時,修改信息時間為10月23日9時-11月2日18時,審核時間為10月23日9時-11月3日12時。繳費時間為10月23日9時時至11月3日24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
招聘崗位與報名通過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執行。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分為業務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兩部分。應聘人員總成績=業務能力測試成績×70%+結構化面試成績×30%
1.業務能力測試:凡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均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業務能力測試。業務能力測試由自我介紹、科研情況介紹、規定課程教學(實驗操作)、答辯四部分構成。
業務能力測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結構化面試環節。
2.結構化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根據考生業務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應聘人員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3的,將根據崗位需求和業務能力測試情況決定是否進入結構化面試環節。
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先按業務能力測試成績高低確定。業務能力測試成績相同的,再按加試成績高低確定。加試時間及形式另行通知。
業務能力測試時間預計于11月12日進行,結構化面試時間預計于11月22日進行。
考核具體時間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以青海師范大學官網(http://www.qhnu.edu.cn)發布的各階段網絡公告為準。
(四)現場資格復審
進入結構化面試的考生,以青海師范大學官網公告通知的時間到我校人事處辦理現場資格復審,復審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大學本科及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各2份),碩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各2份。國外學歷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參加資格復審或學歷學位證書驗證為假證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由此產生的招聘空額可按照業務能力測試成績遞補一次。
(五)體檢考察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棄權。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有違紀違法行為記錄的,取消擬聘資格。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并經我校公招領導小組審核的擬聘人員,在青海師范大學官網(http://www.qhnu.edu.cn)和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公示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由學校調查核實。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呈報省人社部門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學歷證書中的專業要與招聘計劃中要求的專業一致。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學的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的專業。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三)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四)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青海省有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人:方老師、周老師
聯系電話:0971-6317924、0971-5205060
監督電話:0971-6316394
網址:http://www.qhnu.edu.cn
郵箱:qhsdrsc@163.com
青海師范大學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