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職業大學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碩士及以下崗位)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若干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市職業大學始建于1978年,是天津市辦學規模最大的一所綜合性高職院校。學校為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占地面積1064畝,下設10個學院和3個教學部,建有54個專業,與天津科技大學、天津商業大學聯合開設4個本科專業。學校師資隊伍實力雄厚,擁有國家級優秀專業教學團隊2個,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支計劃教學名師、國家教學名師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4人,國家技能大師1人,全國優秀教師1人,全國技術能手6人,全國黃炎培杰出教師4人。
學校現有在校生12381人,學生在全國和天津市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大賽中屢獲佳績。就業質量不斷提高,平均就業率達98%,“雙證書”取證率將近100%。
建校以來,在歷屆領導班子正確領導下,學校立足天津、面向全國,積極投身于現代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示范區建設,主動服務京津冀經濟發展,正在為辦好國內領先、人民滿意的高等職業教育而努力奮斗。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市職業大學門戶網站(http://www.tjtc.edu.cn/)左下方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市職業大學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碩士及以下崗位)(附表1)。
三、招聘人員通用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高校教師職業道德和適應崗位要求的心理素質;
6.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公開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1、本次公開招聘中輔導員和組織員(崗位編號為17116032、17116033、17116034)的公告發布和報名環節由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統一組織,詳情請參見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在天津人事考試網和相關網站發布的招考公告。
2、應聘其他崗位的報名程序如下:
(1)應聘考生請登陸天津市職業大學門戶網站(http://www.tjtc.edu.cn/)左下方公開招聘專欄,了解相應崗位信息,下載并填寫《天津市職業大學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表》;將報名表、個人資料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郵箱地址:tjtc_renshichu@vip.126.com)形式傳送我校,郵件主題統一為:“應聘崗位+姓名+手機聯系方式”。
(2)個人資料包括:
①(本科、碩士期間)畢業證、學位證,居民身份證、職稱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證書、重要社會兼職的聘書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現階段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②論文代表作、科研項目結題及獲獎證書;
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刻取消應聘資格。
(3)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29日開始接受報名,報名時間不少于5天。學校將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審核及考核。各崗位考核時間在開考前通過我校門戶網站(http://www.tjtc.edu.cn/)左下方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同時報名截止。
(二)資格審核
1、本次公開招聘中輔導員和組織員(崗位編號為17116032、17116033、17116034)的資格初審由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采取網絡審核的方式進行,請各位考生關注招考公告。資格復審在筆試后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相關通知將通過學校網站(http://www.tjtc.edu.cn/)左下方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2、應聘其他崗位的考生,人事處會在報名結束后在學校網站發布資格審核的通知和要求,并根據應聘者提供材料情況及崗位需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在學校網站(http://www.tjtc.edu.cn/)左下方公開招聘專欄發布通過資格審核參加筆試人員名單。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崗位報名人數和招聘崗位之比低于3:1時,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三)專業筆試
1、本次公開招聘中輔導員和組織員(崗位編號為17116032、17116033、17116034)的筆試由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統一組織進行,請各位考生關注招考公告。
2、應聘其他崗位的專業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專業筆試后,在學校網站(http://www.tjtc.edu.cn/)左下方公開招聘專欄由高到低公布專業筆試成績及進入綜合面試人員名單。學校將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面試人員名單,如不足1:3則按照實際進入綜合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
(四)面試
1、本次公開招聘中輔導員和組織員(崗位編號為17116032、17116033、17116034)的面試由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統一組織進行,請各位考生關注招考公告。
2、應聘其他崗位進入綜合面試的考生需按照學校公布的具體要求參加綜合面試。綜合面試設60分及格線,面試低于及格線人員取消繼續應聘資格。
綜合面試根據崗位性質不同分為兩類:專業教師崗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實訓指導教師崗采用實操的方式進行,具體要求將在專業筆試后在學校首頁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專業筆試、綜合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總成績將在綜合面試后由學校網站(http://www.tjtc.edu.cn/)左下方公開招聘專欄公布。
(五)體檢
具備應聘資格的人員根據總成績需參加由學校組織的統一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最終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數時,調整或取消招聘計劃。
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查申請,超過時限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申請體檢復查,每個應聘者只準許一次,在學校指定的更高一級醫院進行,復查所需的一切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六)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后,由學校組織崗位實踐考察和考生現實表現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身心狀態、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的具體方式:請被考察人員進入具體用人部門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實踐和工作,用人部門需填寫《天津市職業大學公開招聘考察計劃審批表》。考察周期一般不超過10個工作日,考察期滿由用人部門給予初步考察意見并填寫《天津市職業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工作報告》和《考生政治表現考察表》,最后由人事處審核部門考察意見并確定考察結果。考察的結果將直接作為是否錄用的依據。
(七)關于遞補環節
以下幾種情況下,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1.筆試通過后進入面試階段的人員由于自身原因不參加或放棄面試的;
2.面試階段通過后進入體檢環節而不參加或放棄體檢的;
3.體檢后不參加考察或者考察結束后放棄該報考崗位的;
4.總成績在學校網站上公示后,由于考生個人原因出現自動放棄等情況的;
5.其他由于考生自身原因而不參加或放棄應聘環節的。
(八)公示與錄用
學校將根據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學校將擬聘用人選報上級部門審核備案后,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辦理調入接收手續。擬聘人員報道后須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書(如遇新聘期開始需重新簽訂)及服務期協議書(輔導員和組織員承諾在本崗位上工作八年以上(其他崗位五年),且只能在新聘期開始時申請校內崗位調動,確因工作需要并經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同意后可于工作滿八年時(其他崗位五年)申請校內崗位調動)。請擬聘人員在學校規定時間內簽訂聘用合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人員按簽訂的聘用合同書繼續履行聘任職責,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可由學校在職大公告專欄再次發布報名時間及安排。
咨詢電話(人事處):022-60585758,聯系人:薛老師
監督電話(紀檢委):022-60585055,聯系人:宋老師
天津市職業大學人事處
2017年9月
(碩士崗位)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doc
天津市職業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表 (1).doc
(碩士及以下崗位)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職業大學公開招聘計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