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鵬新區公辦中小學赴外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規定,為充實師資隊伍,深圳市大鵬新區公辦中小學將于近期赴廣州、北京,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8名,其中人大附中深圳學校16名、葵涌中學3名、華僑中學4名、葵涌第二小學3名、大鵬中心小學2名。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大鵬新區公辦中小學赴外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考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畢業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留學人員在報考時與國內院校畢業生享有同等權利。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考試入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
2.對報考學歷的要求
報考人員均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學歷必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職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職位。如: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則大專學歷不可以報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以報考;學歷要求為“研究生”,則本科學歷不可以報考。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除符合專業要求外,還應具有和研究生專業對應的學位。
3.對報考專業的要求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判斷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見附件3)。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包含在專業目錄中,其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所學的專業必修課程有50%以上相同的視為相符。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將學歷改為“本科”,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學歷為“數學”,但研究生學歷的專業為“物理”,視為符合要求。
(3)報考者具有2個畢業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4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也沒有單獨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則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4.對教師資格證的要求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擬聘人員必須在畢業后1年內取得所報考崗位相應學科、相應學段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
5.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報考年齡要求為35歲以下(即1981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2年10月以來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大學在讀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有不及格科目的人員。
5.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6.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分別設立“廣州”、“北京”報考點,報考者請提前下載《深圳市大鵬新區公辦中小學赴外公開招聘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名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相關內容填寫完畢后帶至報名地點現場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請報考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備齊報名表、個人簡歷、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報名材料。
2.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7年11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4:30,華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教育信息技術學院一樓演講廳,具體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55號華南師大校內生物山(地科院旁));
2017年11月12日上午8:00至12:00,華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教育信息技術學院一樓演講廳,具體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55號華南師大校內生物山(地科院旁));
2017年11月13日上午8:00至12:00,北京師范大學(學十六樓140教室,具體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內學十六樓140教室);
2017年11月14日上午8:00至12:00,北京師范大學(教九502教室,具體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內教九樓502教室);
以上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大鵬新區政府在線網站。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本次報名只接受現場報名,報考者請提前準備好相關報名材料,現場提交工作人員。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方法
組織專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崗位要求條件和專業測試情況等,通過查閱資料、面談、專業測試等辦法,按各崗位擬聘用名額1:6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某崗位報考者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的6倍,則該職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都列為面試人選。
2.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1)基本材料
①報名表(貼照片,一式兩份);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現場報名時驗原件)
③畢業生推薦表(函)及成績單(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如資格審查時提供不了推薦表(函)的考生,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應屆畢業研究生提供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現場報名時驗原件);
④崗位要求英語等級的,高于要求等級的均為符合條件,須提供相應等級證書(大學英語四、六級的可提供大學英語相應等級考試425分以上的成績單,專業英語八級及以上證書)。在官方語言是英語的國家留學2年以上的留學生,報考具有大學英語四、六級要求崗位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書,但需提供留學證明資料(現場報名時驗原件);境外高校畢業生如無專業英語八級及以上證書,須現場提供近年來的雅思考試7分或者托福考試95分以上成績單(現場報名時驗原件);
⑤專業英語八級及以上證書(崗位有要求的須提供,現場報名時驗原件收復印件),如報名時暫時無法提供,須于畢業前取得專業英語八級及以上證書并就本人專業英語八級及以上證書提交承諾書(見附件4);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審查;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考察和體檢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②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3)請報考者按照上述須提供的材料順序排列好報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