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寧縣2012年暑期縣城小學選調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編制情況及教師隊伍現狀的需要,為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擬從鄉鎮中小學教師中擇優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小學任教。為使選調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進,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條件
1、本縣在編在崗的鄉鎮學校公辦教師;
2、在農村任教五年以上(即2007年9月以前參加教育工作);
3、選調人員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且無曠工;
5、選調人員須經學校推薦、校長同意;
6、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三、選調計劃
2012年度縣城小學共選調教師25人。其中:縣城小學語文教師10人,縣城小學數學教師8人,縣城小學英語教師7人。
四、選調來源
縣城小學補充教師從以下三塊中小學教師中選調。
1、從縣城周邊四所學校(黃段初中、黃段小學、宋溪學校、南市小學)中選調教師8人(語文教師3人,數學教師3人,英語教師2人);
2、從除以上縣城周邊四所學校的鄉鎮初中編制教師中選調6人(語文教師2人、數學教師2人、英語教師2人);
3、從除以上縣城周邊四所學校的鄉鎮小學編制教師中選調11人(語文教師5人、數學教師3人、英語教師3人)。
五、選調辦法
(一)選調縣城小學教師通過筆試和獎勵加分,兩項合計擇優選調。
1、筆試成績(120分):考試內容為所申報學科教師的初中階段以內對應專業知識和公共知識,公共知識為中學教育學、計算機知識,三項分別占70分、30分、20分。
2、獎勵加分(10分):選調縣城小學教師近五年內獎勵計分,獎分每年按最高一次獎項計分,五年累計獎分不超過10分,由教師提供原始證件進行認定,對弄虛作假者,取消本次參考資格。具體獎勵辦法如下:
近五年(2007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5日),獲省(部)、市、縣黨委政府表彰的先進工作者、優秀校長、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榮譽稱號者分別記10分、8分、6分;獲省(部)、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校長、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師德標兵榮譽稱號者分別記8分、6分、4分;獲省(部)、市、縣教學明星榮譽稱號者分別記10分、8分、6分;獲省(部)、市、縣學科帶頭人榮譽稱號者分別記8分、6分、4分;獲省(部)、市、縣教學骨干榮譽稱號者分別記6分、4分、2分。
(二)報名人數必須達到各學科選調計劃職數的2倍,否則,按相應比例減少選調職數。
(三)成立選調教師命題工作小組,縣監察局派員任組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組織筆試的命題、閱卷等工作,縣監察局全程監督。
(四)報名結束后及時公示報名情況和獎勵加分情況,公示時間:2012年8月7日—9日,公示地點:武寧教育網及縣教育局一樓大廳,筆試閱卷結束后及時公示筆試成績及擬定選調名單。
(五)根據筆試成績和獎勵加分兩項合計按學科選調計劃及報考系列擇優選調。凡符合錄取條件的教師根據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縣城小學所需學科教師崗位。
六、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
1、符合報考條件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初中編制教師的申請書中須寫清選調進城后,本人愿意將初中系列職稱轉換為小學系列職稱,評聘按有關規定執行。),所任教學校同意并攜帶最高學歷畢業證、2寸近期免冠彩照4張、近五年所獲獎勵的原始證件及復印件到武寧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辦理報名手續。
2、時間:2012年8月 5日上午8時—2012年8月6日下午5時。
3、地點: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二)筆試
1、時間:2012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2、地點:武寧四小。
七、組織領導
(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曹云生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楊 樺 副縣級干部、縣政府黨組成員、縣教育局局長
雷國斌 縣紀委副書記
張 勇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魏小寧 縣編委辦主任
成 員:鄭傳先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張 衛 縣教育局副局長、縣職業中專黨總支書記
李秀珍 縣監察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楊樺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張衛同志任副主任,成員由何弋隆、鄒盛華、黃宋閔、張立新同志組成,負責日常工作。
(二)考生資格審查小組
楊樺同志任組長,鄭傳先、張衛、李秀珍同志任副組長,何弋隆、鄒盛華、黃宋閔、張立新同志為成員,負責對考生資格集體審查。
八、組織紀律
縣城小學選調教師必須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安排,不準擅自借調和選調公辦教師。對違反規定的當事人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和保持教師隊伍管理嚴肅性和規范性。
武寧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