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農村義教學校“特崗”教師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2〕2號)和《2012年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桂教師范[2012]45號)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為做好我區2012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崗位設置計劃
根據我城區的實際情況,今年教師特設崗位10個,用于二塘鄉中心校的農村學校。具體崗位是:語文教師崗位3個、數學教師崗位1個、英語教師崗位1個、信息技術教師崗位1個、體育教師崗位2個、音樂教師崗位1個、美術教師崗位1個。(詳見《2012年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崗位設置計劃表》)。
二、 招聘對象和條件
自治區招聘組織部門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以7月17日網上公布通過的名單為準)。
三、 招聘方式、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招聘時間。
(二)招聘方式
采用筆試和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成績按40%折算滿分為40分,面試成績按60%折算滿分為60分,筆試、面試按權重折算后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7月31日上午8:00—11:30;
(2)筆試地點:桂林市象山區逸夫小學(桂林市雉山路31號)
(3)筆試要求:
①筆試內容:由象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象山區教育局確定,考題范圍:《公共基礎》、《教育理論》(教育學、心理學);
②筆試方式: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③應聘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于7月31日上午到逸夫小學(桂林市雉山路31號)參加筆試,8:30-9:00按要求進入考場候考,監考人員依次核對身份證,驗證應聘人員身份,9:00-11:00進行筆試答卷。未帶身份證和9:00以后才到達考場的,視作棄權處理,聯系電話:0773—2153800;
④根據筆試分數,按招聘崗位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報名人數不超過1:3比例的,按實有通過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相同時可并排名進入面試。結果于8月1日在象山區教育局信息網站“公告信息”欄上(http://xs.gljy.cn/ )予以公告。
2、專業面試
(1)驗證:查驗進入專業面試應聘人員各種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報到證、就業推薦表、優先聘用有關證件材料等)所提供的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交A4紙復印件各1份(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通過驗證的當場發《面試通知書》。驗證時間:2012年8月2日上午8:30-11:30;驗證地點:桂林市象山區教育局(桂林市雉山路19號)。
(2)面試時間:2012年8月3日上午8:30—12:00。
(3)面試地點:桂林市象山區逸夫小學(桂林市雉山路
31號)。
(4)考生必須于
(5)專業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專業面試方式為說課(含板書),時間:8分鐘。小學信息學科專業面試方式為操作、說課(含板書),時間分別為:1小時、8分鐘,成績比例:6:4。小學體育、美術、音樂專業面試方式為說課(含板書)、特長展示(器材、道具等自備),時間分別為:8分鐘、5分鐘,成績比例:7:3。
(6)專業面試的所有內容均由應聘者當場抽簽確定。說課課題內容為選擇所報考學科1——6年級雙冊教材中的某一內容,抽到課題后給予30分鐘準備。
(7)成績確認:每位考生的專業面試結束后,由統分員將考生面試成績交核分員校核,送監督員簽字認可后,請考生當場簽名確認。
(三)招聘的組織實施。
由象山區教育局會同象山區人社局、象山區編辦組織實施。面試時邀請象山區紀檢、監察部門的人員到現場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性。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與考生人數以1:1確定體檢人選。總分排名相同者,以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且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優先。體檢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導致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其它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
五、擬招聘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情況確定擬招聘人選 (其中,根據桂教師范〔2012〕48號文件精神,所招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專科畢業生比例不能超過全區招聘總數的15%。即象山區特崗教師擬招聘人員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專科畢業生不超過2人。),擬聘人員名單上報區委常委會審定,于2012年8月13日前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報送自治區教育廳師范教育處,在全國特崗招聘(http://tg.ncss.org.cn→點擊“廣西壯族自治區”)予以公示。
六、集中培訓與考試。
由城區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后城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參照公辦教師招錄辦法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
按要求在2012年9月10日前,完成擬招聘人員的集中培訓及專項考試工作(具體培訓時間、地點待定)。
七、簽訂聘用合同并上崗任教。
象山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公辦教師的聘用辦法,與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由城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派遣到設崗學校任教。受聘教師要服從統一安排,若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招聘資格。
簽訂聘用合同及報到時間:2012年9月15日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受聘人員)。
八、相關政策
特設崗位教師聘用年限、工資標準、享受各項優惠政策、聘用期間的戶口和檔案關系以及聘用期結束后的去留等事項,按《關于做好2012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桂教電[2012]45號)、《關于做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服務期滿考核轉崗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09]21號)文件有關精神執行。
未明事宜,請與桂林市象山區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773-2153800
桂林市象山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
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