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關于做好2012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12〕45號)精神,為做好我縣今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特崗教師招聘工作既廣受社會關注,又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難度大。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成立“象州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教育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對應教育領導,縣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編委辦、紀檢監察等部門一名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上述部門一名副職和業務股室工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聯系電話:0772-4361510。
二、招聘指標及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人數
經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批準,今年我縣“特崗計劃”教師招聘指標共100名,其中初中50名、小學50名;報聘我縣并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人數共180名,其中初中113名,小學67名。
詳情見下表:
三、招聘對象、方式和工作經費
招聘對象為報聘象州縣“特崗計劃”教師并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后公布的應聘人員。
招聘方式為采取在象州縣城設專場招聘的形式進行招聘。
招聘工作經費由縣財政保障。
四、招聘原則
1.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公平、自愿、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2.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接受監督機構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3.具備資格,好中擇優。
4.按報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錄用。
5.報聘各科目必須專業對口或相近,缺崗優先考慮服從調配的應聘人員。
6.應聘人員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資格復審、二次志愿、考試(試教、術科技能測試)、初定擬聘人員名單、體檢、確定擬聘人員名單、集中培訓、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組成。
(一)資格復審
1.成立縣資格審查工作組,縣資格審查工作組由縣教育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等部門人員組成,分兩組人員分別審查初中、小學應聘者資料。
2.資格復審的主要材料
查驗復審應聘人員的證件及相關材料。應聘人員需交驗下列材料的原件,并在復審時上交下列材料復印件各1份。
①身份證;
②畢業證;
③學位證;
④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無教師資格證者,提供所在學校開具屬于師范類的證明);
⑤《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提供,并需蓋有所在學校公章);
⑥《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計劃”并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或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畢業生);
⑦在校學習成績、實習、社會實踐成績;
⑧各類獲獎證書或發表的作品;
⑨報名表(可不蓋章);
⑩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相片4張備用,并在相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姓名和應聘崗位。
以上需上交的復印材料請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并按順序自編好頁碼;材料封面統一標題為:XXX(應聘者姓名,應聘崗位名稱,如:張三初中語文)特崗教師應聘材料,并在封面標題下按以上材料順序列好目錄。
應聘者必須對提交的紙質材料和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資格審查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或紙質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和網上填報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各種證件審核驗證后即現場退回原件,請應聘者妥善保管。
2.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2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地點:象州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二)二次志愿
鑒于我縣個別科目崗位應聘人數少于崗位設置數,為確保我縣“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順利開展,我縣在資格審查現場再次確認應聘者是否服從同科類或相近科類空缺崗位調配。
資格復審和填報二次志愿結果分別直接標注在應聘者上交的資料封面目錄左上方、右上方。資格復審結果標注為“復審通過”或“復審不通過”,復審不通過的說明事由,審查人員簽名確認。填報二次志愿結果由應聘者親筆書寫“本人服從調配”或“本人不服從調配”及應聘者需要補充說明的其他事項,簽名并加印右手拇指指印確認。
凡未按規定時間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得進入招聘的下一程序。
(三)考試
1.考試對象:經資格復審符合規定條件的應聘人員。
2.考試時間:2012年8月2日全天,上午8:00開始,請應聘者7:30到達本科組候考室。超過上午8:00未到達候考室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聘。
3.考試地點:象州縣中學。
4.考試方式:采取試教和相關專業技能測試方式進行考試。試教為應聘者根據所抽取得的課題說課和上微型課,時間共15分鐘,其中說課5分鐘,上微型課10分鐘。試教總分為100分,其中說課40分,上微型課60分。體育科、音樂科、美術科應聘者加考術科技能,并于8月2日當天考完,術科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有專業技能測試的試教得分占60%,術科技能測試得分占40%。試教單項成績達到7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5. 考試內容。
(1)試教:內容必須與報聘崗位科目相符,按專業分組試教,教材是象州縣2012年春季學期所用教科書,教材和備課用紙、筆由縣教育局提供。
小學教材:小學四年級教材下冊(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為人教版,信息技術為廣西科技版,音樂為廣西接力版,美術為廣西美術版)。體育學科用初中體育崗位教材。
初中教材:八年級教材下冊(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為人教版,地理為湘教版,政治為教科版,信息技術為廣西科技版,體育為華東師大出版《體育與健康》,音樂為湖南文藝版,美術為湖南美術版;心理學為高二下學期廣西師范出版《心理素質》)。
(3)術科技能測試內容:體育科(籃球1分鐘定投,帶球往返投籃、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音樂科(唱、跳、奏)、美術科(現場作畫)。
(4)學科分組:根據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人數和學科相近原則,初中、小學學科合并共組,初步分為以下9組,最終分組根據資格復查結果確定。
①政史地組,共21名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
②語文組,共34名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
③數學組,共34名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
④理化組,共21名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
⑤英語組,共25名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
⑥信息技術、心理學組,共13名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
⑦體育組,共10名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
⑧音樂組,共12名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
⑨美術組,共10名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
(5)應聘人員按學科分組到指定地點(候考室)抽取考試順序號,再按考試順序號每間隔15分鐘抽簽一名,確定試教課題內容,由工作人員帶到備課室備課、候考。備課時間45分鐘,試教時間15分鐘。
備課期間不準離開備課室,斷絕與外界的一切聯系(包括與外界的電話聯系)。候考人員在候考室里等候,不得參加旁聽。應聘者完成所有考試環節后,可以自由活動,但不得通過任何方式與未考試者有任何交流和接觸。
(6)試教、術科技能考試評分細則由縣教育局另行制定。
(7)各評委組由7名評委組成,各評委根據應聘者的考試情況,參照評分細則獨立進行賦分。
(8)最終分數構成。試教、術科技能測試每一單項成績,均去掉一名最高分和一名最低分,取中間5名評委平均分為單項得分,各單項累加得分為最終分數。各單項得分和最終分數由統分員、核分員、監察員簽字確認。
(9)分數公布。某一科組在最后一名應聘者考試結束后,組長將本科組應聘者得分和排名情況報送現場巡考的縣教育局、人社局、紀委監察局領導審核,根據成績排名初定擬聘人員(即參加體檢人員),并在象州縣中學校務公開欄內張貼,應聘者自行查看,不再另行告知。
5.考試的組織實施。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縣教研室負責,象州縣中學協助做好考試場室、設施、設備準備工作。考試時邀請縣紀檢監察部門的人員到現場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確保公正性。
(三)初定擬聘人員名單。
1.按報聘崗位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1:1初定擬聘名單,如出現首次棄聘現象的,依次遞補。
2.個別科目應聘人數少于設置崗位數造成的空缺崗位和出現二次以上棄聘造成的空缺崗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應聘情況和學校學科需求,從應聘的合格人員中擇員替補。
3.同一崗位出現成績并列的,按以下列條件順序優先確定擬聘對象:
①師范類;
②非師范類持有教師資格證;
③同類專業:A:以一本、二本、三本學校依次優先;B:同類學校以在校專業成績、實習成績、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擇優確定。
4.專科畢業的應聘者指標數的確定: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桂教師范〔2010〕53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體檢。
1.體檢對象:初定擬聘人員。體檢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進行,體檢費用應聘者自理,如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體檢。
2.體檢時間:2012年8月3-4日兩天。
3.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4.參加體檢人員在2012年8月3日7:40在象州教育局大院集中,領取體檢表,統一前往醫院體檢。
(五)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將體檢合格的初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上報自治區教育廳審定、公示。
(六)集中培訓。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時間2012年8月18日至8月28日,地點象州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培訓結束后,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培訓工作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
(七)簽訂聘用合同。2012年9月1日前,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聘用公辦教師的聘用辦法,與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由縣教育局統一派遣到學校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一安排,若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方案發布。本方案在全國特崗招聘網、廣西教師教育網上公布,請報考象州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的應聘人員留意,我縣不再另行通知。相關政策按(桂教師范〔2012〕45號)文件執行,本方案由聯合下文單位負責解釋。
(二)住行事宜。應聘者的交通、食宿、安全等問題由應聘者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