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江北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18學年事業編制教師公告(浙江師范大學現場招聘)
根據江北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江北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江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中小學教師50名:初中語文3名,初中數學3名,初中英語4名,初中科學4名,小學語文18名,小學數學12名,小學英語6名。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浙江省生源(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部屬師范院校畢業生和研究生生源不限;
(五)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專業對口見(附件1,碩士研究生可以本科所學專業報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科或在研究生期間獲得學院及以上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的畢業生。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考生填報附件2《江北區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于2017年11月10日16:00至11月16日12:00之間通過在線報名(非此時間段內的報名視為無效),報名地址:https://wj.qq.com/s/1663753/d937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基本信息,并上傳報名登記表、學歷證明及有關榮譽證書的圖片。登記表照片,須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并與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的照片一致。有關榮譽是指本科或在研究生期間獲得學院及以上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等及以上獎學金圖片。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初審結果將于11月16日報名、審核結束在江北教育網公布。不接受現場報名。
2、現場資格復審
時間:2017年11月18日8: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地點:浙江師范大學(浙江省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具體地點見初審回復)
參加資格復審者隨帶網報初審合格證明,相關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張。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資格復審通過者當場發放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考試。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不足1:3的招聘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崗位數。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含初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兩個環節
(1)初試
初試定于2017年11月18日下午在浙江師范大學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素養、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綜合予以評分。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淘汰。
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復試環節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初試成績和進入復試環節人員名單將于11月18日晚上24:00之前公布(江北教育網)。請隨時關注江北教育網。
(2)復試
復試定于2017年11月19日上午在浙江師范大學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在復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通知)。
復試采用筆試與試講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和試講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或試講成績低于60分的淘汰。
(3)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20%+筆試40%+試講4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試講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復試結果在11月19日下午公布
五、簽約
1、本次招聘現場簽約,各位考生請隨帶就業協議書。
2、簽約、地點時間:11月19日下午,浙江師范大學。
3、逾期不到,視為自動放棄。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另行通知。
4、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核。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擬錄用人員體檢、考核不合格,協議則自動解除。
六、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和辦法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淘汰。
七、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江北區教育局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浙人發〔2008〕58號)組織考核?己瞬缓细裾咛蕴。
八、錄用
(一)考核合格者,在江北區教育網(http://www.jbedu.net)和江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nbjbhrss.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二)因體檢、考核對象放棄體檢、考核,或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擬錄用人員數不足招聘計劃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被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畢業學歷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留學人員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畢業證書、認證書兩證取得時間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四)被錄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繼續聘用;沒有教師資格證書必須在工作2年內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十、本公告由江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江北區教育局:0574-87629553,0574-87668723(現場報名考試期間不受理)。
監督機構:江北區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0574-8766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