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縣面向2018屆全日制統招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快教育改革發展步伐,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8屆全日制統招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66名,崗位等級為專技12級。具體學科崗位及招聘名額見《石柱縣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系統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具有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招聘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及以上。
3.年滿18周歲,且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
4.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年齡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前一日。
7.大學期間專業必修課程成績無不及格(即≥60分)。
8.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相同或密切相近(其中,除報考小學各崗位外,其余各招聘崗位所學專業均不含小教本科)。
9.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學科及層次與報考崗位一致(高一級的教師資格適用于低一級學科相同崗位)。
10.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須取得專業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
11.報考語文教師崗位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及其以上證書,其他崗位為普通話二級乙等及其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本縣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30日8:30—11:30,14:30-17:30;2017年12月1日8:30—11:30。
報名地點:重慶師范大學校友會堂就業指導中心四樓、五樓(大學城)
報名聯系電話:13896849277譚老師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實行誠信報名,報考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各崗位報考資格條件,如實、準確地填寫《石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以及相關職業素養證書(英語、計算機、普通話等級證書、獲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被委托人必須持本人有效證件),提供的報考者證件信息應真實有效。考生按每人每科交50元考務費,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考務費不予退還。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縣紀委派駐縣教委紀檢組監督下,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對報名者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