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縣第一中學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第(一)號
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對<隰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核準申請的批復》(臨人社函[2017]394號),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國家和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招聘計劃(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年齡計算基準時間為:40周歲及以下為197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學歷學位、專業和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1、工作經歷、年齡、現役、試用期、服務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定外,均以報名開始之日為截止日期。
2、招聘崗位要求學歷為非全日制的,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院校畢業學歷。
3、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類同。
4、招聘崗位要有相應學科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
5、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崗位。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進行,由其下設辦公室具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2日(星期六不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3:00-18: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隰縣教育科技局三樓會議室
4、報名所需有效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資格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第二代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5、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紅底照片5張。
6、每一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7、資格審查:按照報考崗位的條件和資格,由縣教育系統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原單位出現重大事故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我縣公務員(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