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高級中學2017年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盤錦市委、市政府一直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重要位置,努力建設教育強市和人力資源強市,為向海發展、全面轉型、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提供強有力的人才資源和智力支撐。為滿足我校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做好高考改革后教育人才儲備工作,根據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省編辦《關于促進中小學公開招聘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遼人發〔2007〕130號)和《盤錦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盤人發〔2005〕2號)文件精神的規定,我校擬于2017年到對口院校選聘優秀畢業生到校任教。具體方案如下:
1、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較高的教師職業道德修養。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勝任正常的教學工作,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
(3)學習成績優秀、專業知識扎實、專業技能良好,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4)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
(5)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或國家重點大學2017年應屆本科、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優秀畢業生。 如應聘者為國家重點大學的本科畢業生,除滿足以上招聘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項:
a.獲得國家獎學金或獲得校級一等獎學金1次以上。
b.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以及相關校級獎勵1次以上。
c.專業成績三年總排名在同類專業前30%。
2、報名須知
報名者需將個人簡歷發到我校郵箱:lnpjgzbgs@163.com
3、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應聘者的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下一個環節。
4、組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錄用及待遇
依據面試成績,按分數由高到低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體檢合格(參照《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由三級甲等醫院體檢)后,報相關部門審批,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盤錦市教育事業單位人員編制。
6、違約處罰
被聘用者必須與用人學校簽訂聘用合同,三年內不準解聘、不準調動。否則按每年1萬元計算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如發生上級政策性改變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13904270305
盤錦市高級中學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