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涉縣事業單位崗位缺編情況和各單位人才需求,按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下達2017年度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邯人社字﹝2017﹞97號)、《關于印發〈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邯人社﹝2011﹞31號)、《關于轉發〈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邯人社﹝2016﹞74號)要求以及縣委、縣政府研究意見,決定公開招聘涉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3名,其中全額事業綜合類工作人員13名,中小學教師100名。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進行。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擬聘人員公示、選崗、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條件與要求
1、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③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以下(計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15日);
④身體健康(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合格標準);
⑤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條件。
2、不在招聘范圍人員
①現役軍人;
②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③未滿最低基層服務年限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④未經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不得應聘人員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③失信被執行人員;
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4、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二)招聘崗位的條件和相關說明
1、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詳見《2017年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綜合類)》、《2017年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中小學教師類)》、《2017年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報考人員必須取得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人事(學籍)檔案、就業報到證等材料最遲截至到2018年8月30日前,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3、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應與報考崗位相一致。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上的任教學科應與報考崗位相一致。
4、新聘用到涉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相應行業或系統內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1、發布公告
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19日,在縣人社局網站(www.918rc.com)和縣行政服務中心公示欄公開發布。
2、報名時間與地點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于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涉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人社局窗口報名。報考人員從人社局網站(www.918rc.com)下載《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等表類,填寫好后按照公布的崗位及條件報名。初審合格后,須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3、報名與資格審查
往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交材料:必要的學歷(畢業證、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就業報到證(已在涉縣人社局存放的除外)、就業協議書、人事代理協議書、身份證等原件、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藍底照片6張等資料。
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交材料:身份證、本人的學生證和所在院校出具的報考推薦證明(應載明在讀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等內容)、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藍底照片6張等資料。
已就業人員報考,需提供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函。
報考中小學教師類人員須同時提交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8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可以所學師范類專業報考相應學段教師崗位,且須在2018年8月30日前須取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放《筆試準考證》。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筆試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報考崗位的已繳費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
4、筆試
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到涉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人社局窗口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在涉縣第一中學進行,考試時間為2017年12月30日,具體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綜合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教師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和教育類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公共基礎、教育類常識等內容)。
本次招聘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使用同一套筆試題本筆試的所有人員的有效平均分數。考生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2018年1月7日在人社局網站、行政服務中心公示欄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