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象山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充實和加強師資力量,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和諧科學發展,2018年象山縣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9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范圍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其他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
2.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所學專業須與招聘職位的學科相一致;(2)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招聘職位的學科相一致。
4.須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職業教育類別崗位的除外),其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普通話二乙及以上(語文學科須二甲及以上)證書、用PDF格式打印的網頁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5.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6.在2018年3月13日(含)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報考范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報考范圍:
(1)具有寧波市戶籍或生源;
(2)經高考被全國范圍內重點師范院校(專指北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陜西師大、東北師大、浙師大)全日制師范類錄取的本科生,以及以上院校畢業的研究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且本碩專業一致),戶籍、生源不限;
(3)報考職業教育崗位的,戶籍、生源不限。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8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截止2018年3月13日,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專升本、碩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4.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三、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1。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形式: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報名。報名考生還應填寫《2018年象山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信息匯總表》(附件3)并將電子稿發至504400250@qq.com。
2.報名時間:2018年3月12日—3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報名地點:象山縣教科研中心(丹南路教育園區北首,詳見現場指示牌)。
4.報名需帶材料:
考生填好并打印《2018年象山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不同類別的報名者還需帶其他相關材料: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證明或說明)、本人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或戶籍證明(有效期內)、普通話二乙及以上(語文學科須二甲及以上)證書、用PDF格式打印的網頁版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本人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或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考職業教育崗位考生: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相應獲獎或資格證書(詳見附件1計劃表內“其他要求”)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港澳臺、國外留學人員另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報考時仍未畢業且在2018年8月31日前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
以相似相近專業報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學所學課程表(可從本人學籍檔案或大學畢業時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中復印)并經縣教育局審核認定。
報名者如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場報名的,代報名人須持考生書面委托書(詳見附件4)、被委托人身份證和上述資料方可辦理報名手續。
5.報名資格審核。所有考生必須對自己提供的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作假,一經查實,由考生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經初審,凡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不予通過,并向報名者說明原因;報名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按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培智學校職位按1:1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數6個及以上的職位,按1:2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取消招聘職位的考生可在規定期限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6.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名單、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其他考試相關事項詳見象山教育信息網通知、“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時間擬為3月中下旬,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范圍為報考崗位對應學科教育教學理論、教材教法和本學科專業知識。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2名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按規定比例最后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合格者淘汰(筆試合格分=該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如平均分高于6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4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40分)。
筆試成績、面試入闈名單及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在象山教育信息網通知、“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進入面試的考生另行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
2.面試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范圍為從事教師崗位相關的教育教學公共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學業情況及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儀容儀態和職業素養等。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對象在面試48小時前向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交不參加面試的書面確認書的,可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指標1:1的比例組織體檢(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績再相等,則均列入體檢對象)。
面試成績、總成績、入闈體檢對象及體檢有關事項在象山教育信息網通知、“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
(三)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紀檢監察部門、縣人力社保局及縣教育局在錄用過程中對考生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進行復檢。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錄用人員名單。
(五)公示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象山教育信息網、“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和象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xiangshan.gov.cn/col/col18682/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按照甬教人[2008]12號文件規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辦理錄用手續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者將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教育信息網和“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體檢、考察、公示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遞補。但自擬錄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三)新錄用人員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和崗位聘任合同,新錄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在2018年8月31日前由本人解決,否則取消錄用資格。新錄用人員實行六個月的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實行一年的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用在公告明確的相應崗位等級上,并在新一輪崗位設置前不予調整崗位等級;經考核不合格的,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取消錄用資格。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督,監督電話:0574-65716130(縣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投訴舉報電話:0574-65761772(縣紀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六)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65722642,65732890,65768781。
附件3:2018年象山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信息匯總表.xls
象山縣教育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