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都市雙流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98號)以及《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區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3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政治要求
政治思想素質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德才兼備。
(二)健康狀況
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三)崗位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在編在職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年齡等詳見崗位表。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6.2018年8月1日以后在讀的全日制學生。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8年3月17日9:00至3月26日17:00。
網上繳費:2018年3月17日9:00至3月27日17:00。
準考證打印:2018年4月12日至4月15日。
筆試時間:2018年4月15日。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要求上傳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將會導致應聘者資格審查不通過。照片質量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后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務必在“有何特長”欄填寫已取得何學段何學科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情況,在“學歷”欄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學歷編號”欄填畢業證編號),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網上報名階段不設資格初審,網絡報名成功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由雙流區教育局負責,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核對校驗原件時使用。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8年4月13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報名成功(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請于2018年4月12日至4月15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報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6.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