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區小學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聘外校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臨海市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原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應聘到民辦學校任教的教師和由臨海市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民辦學校任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身份界定以臨海市教育局人事關系介紹信為準)。評為名師名校長、教壇新秀及脫產進修后在本單位服務未滿三年的不列入選聘范圍。
二、選聘條件
1、年齡:男50周歲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大專及以上,專業對口。
3、任教年限:農村學校教師,在農村學校工作滿6年或夫妻雙方均在農村學校工作合計滿10年的一方,且在現任職學校工作滿3年;城區學校教師,在現任職學校工作滿5年。
4、教學業績:近三學年度所任學科教學業績在本鎮(或直屬學校、民辦學校)內排名前60%者。
5、年度考核結果:近三學年度在學校的綜合考核中量化成績均居前50%名次者或考核合格且有一年為優秀。
6、須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三、聘用學校、崗位、職數及專技等級(見附表)
四、報名時間、地點、辦法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4--5 日(下午5:30時止);
2、報名地點:市教育局二樓會議室;
3、報名辦法:憑現任教學校(鎮級以上學校)“同意外聘”和近三年教學業績及學年度考核結果的證明,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近照2張,填寫報名表。
五、選聘辦法和程序
1、組織報名。依據報名辦法要求組織報名。
2、資格審核。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在臨海市教育網上公布應聘人員名單。
3、考核辦法。考核采用筆試形式。筆試由教育局組織,筆試時間:8月7日(另行通知,詳見臨海教育網),筆試內容: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知識(共卷,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成績總分100分。
4、確定擬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1位)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數確定擬聘人員,分數并列以工作年限長的在先(下同),并在臨海教育網上公示。
5、擇崗。擬聘人員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可聘對象。擇崗進行單向選擇,根據可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擇崗。可聘對象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擇崗的視作自動放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替補一次。
6、辦理相關手續。市教育局將可聘對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六、其它事宜
1、民辦學校教師參加應聘的,按市教育局、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制定的《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之間教師有序流動的實施辦法》(臨教人[2003]9號)執行。
2、近五學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許到城區學校應聘:
⑴不遵守市教育局整治有償家教等師德有關規定的;
⑵出現重大工作失職、失誤,或造成惡劣影響的;
⑶造謠惑眾或故意散播謠言,給學校的和諧穩定及教師的聲譽造成較壞影響的;
⑷因參與違法亂紀事件受到黨政紀處分的;
⑸組織或參與集體罷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
⑹其他不宜交流調動到城區學校的。
3、屬于幼兒教師編制的人員不得參加小學崗位應聘。
4、農村學校允許進城區學校應聘報名人數須控制在教職工總數的5%內,且報名總數(以鎮、街道為單位)不得超過20人。
5、若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予以組織、紀律處理。
臨海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