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需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財務人事專員和幼兒園保健醫生,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各類人員341人,含中小學教師333人(應往屆畢業生125名、在職教師158名、骨干教師50名)、財務人事專員6名、幼兒園保健醫生2名。具體崗位、學科及條件見《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2018年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師的義務,遵守學校紀律;
4.身體及心理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
4.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5.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應(往)屆畢業生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年齡:本科畢業生年齡應在25周歲以內(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在30周歲以內(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2016屆、2017屆、2018屆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3.教師資格:必須具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高段可低用,下同)或持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待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派遣)。
(二)在職教師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內(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2013年7月及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個別偏遠學校崗位學歷條件適當放寬(詳見附件1)。
3.教師資格:必須具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
4.任教年限及資歷:現任普通中小學校教師,且具有兩年及以上不間斷普通中小學校教師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30日,社會培訓機構工作經歷和畢業前實習任教經歷不算(下同)。
(三)骨干教師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年齡:40周歲以內(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教師資格:必須具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
4.任教年限:現任普通中小學校教師,且具有6年及以上不間斷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經歷、并取得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5.資歷:必須符合下列兩項條件中的一項:
(1)具有市級(地級市,下同)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名教師及其他教學業務類相當榮譽者;
(2)近五年參加教育行政(業務)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或教師五項全能比賽,獲得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四)財務人事專員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內(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及專業: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且為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或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等專業畢業。
3.教師資格:必須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
4.工作年限及資歷:現從事普通中小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財務或人事工作,且具有2年及以上不間斷財務或人事工作經歷。
(五)保健醫生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內(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為臨床醫學、護理(學)、兒少衛生與婦幼保健學或兒科學及相近專業畢業。
3.從業資格:必須具有醫師或護士從業資格證。
4.工作年限和資歷:現從事幼兒園保健醫生工作,且具有2年及以上幼兒園保健醫生工作經歷。
上述有教師資格證要求的崗位,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應聘語文學科崗位的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