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泉港區第一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通告
招聘時間:2018年3月22日9:00 招聘地點:西南大學招聘大廳報告廳一
為進一步引進優秀師資和教育人才,推進泉港區第一中學創建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工作,經研究,決定組織2018年福建省泉港區第一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高中語文教師1名、高中數學教師1名、高中英語教師1名、高中物理教師1名、高中生物教師2名、高中地理教師2名,高中歷史教師1名、高中政治教師1名,合計10名。具體招聘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18年福建省泉港區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一)取得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2016-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
(二)教育部直屬高校2016-2018屆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在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取得與招聘崗位任教學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或已具備與招聘崗位任教學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條件的);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⑴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⑵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⑶現役軍人;⑷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⑸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⑹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確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應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并將該表格發送至本次招聘專用郵箱:qgyzbgs@126.com。郵件發送完畢后,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打印后的《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認證報名。
(二)報名時間與地點
⑴現場報名時間: 2018年3月(具體時間待定)
⑵現場報名地點:華東師大、東北師大、西南師大
⑶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填寫《2018年福建省泉港區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2,A4紙打印,并貼上一寸免冠近照,一式一份),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屬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該材料應通過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并打印。每位報考人員均須提交1張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提交報名材料時,報考人員務必認真填寫個人有效的聯系方式(手機、電子郵箱、QQ或微信號等)。
(三)資格審核
由區編辦、人社局、教育局和學校有關人員組成現場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核合格者準予參加考核考試。
(四)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形式為片斷教學和現場問答,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等。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面試在報名點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在面試合格線上的考生中,從面試總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面試總成績相同者,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資格復審、體檢人選:①烈士子女;②退伍軍人;③高等院校校級優秀畢業生;④若具備相同的優先順序條件或同時不具備優先順序條件的,則組織加試一場面試,取加試成績高者為資格復審、體檢人選。
(六)體檢
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崗位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從面試合格線上的人選中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若無符合遞補條件人選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考核
對資格復審、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對象取消聘用資格。考核采取查閱畢業生檔案、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及相關政審考核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考察對象屬于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應于考察時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八)公示和聘用
經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網站和“福建省泉港區第一中學”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不影響聘用的,經泉港區教育局、人社局、編辦核準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為在職在編教師;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至泉港區人才交流中心。
被錄聘的新任教師任教滿5年后方可申請工作調動,其中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申請改行按免費師范生有關政策執行。
五、優惠政策
1.工作期間學校免費提供住宿;
2.給予一次性獎勵。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類本科畢業生獎勵8萬元、研究生獎勵12萬元,其他高校研究生獎勵10萬元。
六、其他事項
1.招聘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2.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
3.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考試合格線上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工作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25日,遞補截止時間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4.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福建省泉港區第一中學負責組織實施。有關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及其他相關招聘信息將在“福建省泉港區第一中學”網站首頁的 “學校公告”欄上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5.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區紀委派駐教育局、人社局紀檢組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595-87991016、87989766。
6.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泉港區第一中學辦公室咨詢,電話:0595-87993002。
附件:
1.2018年泉港區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2.2018年泉港區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
中共泉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泉港區教育局
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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