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創辦于1964年,是一所直屬于廣東省教育廳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院校,是華南地區唯一一所獨立建制的航海高等院校。
學校坐落在廣州珠江之濱,毗鄰著名的黃埔港和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現有校園面積532.4畝,校舍總建筑面積21.6萬平方米,其中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4.8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價值1.03億元,擁有世界先進的大型海船操縱模擬實訓室,國內先進的輪機模擬器實訓室、自動化機艙模擬實訓室等專業實訓室和專門訓練設施。
學校是以航海類專業為特色,以工科為主,管理學、社會學科為輔,各學科協調發展的高等院校。設有八系二部二中心:航海系、輪機系、港口與航運管理系、航務工程系、商貿系、計算機系、游艇裝飾設計系、外語系、基礎部、思政部、船員培訓中心及現代化教學中心;形成了以交通運輸類專業群為核心,以臨港工業制造類專業群、港航工程類專業群和航運服務類專業群為支撐的協調發展的航運特色鮮明的專業體系。為加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3名教職工。現擬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則
執行國家和廣東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享受國家和廣東省相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3)學歷、外語水平等條件詳見附件1。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2、專業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見附件1)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用郵寄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須注明所應聘的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有意應聘者,可登陸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網站(http://www.gzhmt.edu.cn)下載、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請將個人簡歷、學歷、學位、外語水平、學校就業推薦表(應屆生)、獲獎證書等報名材料復印件郵寄到“廣州市黃埔區紅山三路101號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郵編510725”,在信封上標明“應聘”字樣并寫明應聘崗位及代碼。現場報名,提供相關資料,并提供原件核對,核對后退還本人。
4、報名時間:2012年 8 月25日-2012年 8 月 27 日
(二)資格審查
1、初審
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由學校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根據崗位條件及應聘人員具體情況,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選進入復審環節,并在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2、復審
通過初審的報名者應在筆試當天到我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人員可進入考試的筆試環節,并領取準考證。郵寄材料的報名人員復審時提交下列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
(1)身份證;
(2)外語水平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證明材料;
(3)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屆生);
(4)高中畢業后所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5)獲獎證書;
(6)計劃生育證明;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8)《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1份。
(三)考試(考試形式分筆試及面試)
1、筆試
考生憑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及考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筆試的主要內容為職業能力及專業技能測試,時間60~9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滿60分以上的合格人選中,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不足比例,按合格者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并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
2、面試
面試內容包括職業能力測試及現場問答等。學校成立面試評委小組,人數為奇數,不少于5人。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為招聘最終成績,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在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
(五)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學校組成考察小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表現以及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情況。
(六)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考察合格者經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議,學校批準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將擬聘用人員情況,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示7天。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為我校聘用人員,學校人事處將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定就業協議,待聘用人員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后,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協議無效,取消聘用資格。
(二)擬聘人員納入我校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擬聘人員在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擬聘人員未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視為自動放棄應聘,取消聘用資格。
(四)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紅山三路101號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行政樓4樓(可乘廣州地鐵5號線在文沖站下車;或乘BRT專線在黃埔客運站下車)。咨詢電話:020-32083019,聯系人:陳老師。
(五)招聘工作由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監察處負責監督。監督電話:020-32083021。
附件:
1、 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2012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xls
2、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
2012年8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