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法》(省政府令139號)的有關規定,結合南沙區2012年教育工作實際,現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師、校醫、體育教練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崗位、人數
詳見《2012年廣州市南沙區公開招聘中學教師、校醫、體育教練員崗位表》(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139號)要求的資格條件和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有關政審條件;
(3)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熱愛教育事業,安心工作,服從安排;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業務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身體健康;
(7)非廣州市常住戶籍(含從化市、增城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印發關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調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穗府〔2003〕72號)中第四條規定的準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8)無違紀違法行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崗位資格條件
詳見《2012年廣州市南沙區公開招聘中學教師、校醫、體育教練員崗位表》(附件)。
三、招聘辦法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2年8月31日上午8:30時至2012年9月2日下午17:30時止。報考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按網上提示的方法進行報名,通過網上支付系統繳交考務費50元/人,繳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3日下午17:30時止,未按期 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打印準考證時間初定在2012年9月6日下午17:30時起,請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屆時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 間如有變化會在本網站及時公告。筆試時間初定在9月8日,具體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提供與本次招聘條件不相符及虛假材料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因本人不參 加考試不予退費。每個崗位的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考。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考試
中學教師崗位的考試由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兩個環節組成,校醫崗位的考試由筆試、面試兩個環節組成,體育教練員崗位的考試由筆試、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三個環節組成。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體育教練員的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課堂教學、團隊管理常規知識,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邏輯、語言能力,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相關知識,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校醫的筆試內容為與本專業崗位相關的理論知識及綜合素質等。
筆試均不提供參考材料,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100分計算,合格成績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可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二)面試
依據考生所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達不到計劃招聘數的5倍,面試對象為通過筆試的實有人數。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需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鑒定、工作經歷證明、相關資格證書等 的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均不得參加面試,由此出現的面試人選空缺,可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該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替 補。考生是否進入面試與筆試成績同時發布,面試及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網站”上公布。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情況,主要考核應聘者語言表達能力、掌握相關專業知識的情況及判斷、分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三)專業能力測試
依據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從面試合格考生中確定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如達不到計劃招聘數的3倍,專業能力測試 的對象為通過面試的實有人數。專業能力測試主要采用授課的形式進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考生。
(四)考試綜合成績
中學教師崗位考試的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專業能力測試占總成績的60%。
校醫崗位考試的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體育教練員崗位的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專業能力測試占總成績的40%。
五、體檢和組織考察
依據考試總成績的高低順序,在考試總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組織考察,組織考察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現實表現及思想政治表現,同時復核考生的應聘資格。經組織考察不符合所聘崗位專業能力、道德素質要求或經資格復核不符合招聘崗位的招聘條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可按考試總成績的高低順序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沙人事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聘用及相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工資福利待遇執行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標準。(咨詢電話:020-34683332,020-39910578)。
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需提供學歷、學位鑒定的應聘人員,請提前辦理。
(二)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三)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
(四)不負責配偶調動、工作安排和戶口問題。
本公告由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39910578。
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