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溫州城市大學選聘擬聘公示(2)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有關政策規定,經評定,決定聘用黃俊杰等同志為我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擬聘用人員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時間:共7天(10月11日--10月17日)。
二、征求意見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向本單位紀檢、人事部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
三、公示聯系處室和受理電話:人事處:88109569、監察室:881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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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溫州城市大學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docx
溫州城市大學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