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教師招聘二連浩特市招聘教師公告【28人】
一、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小學、初中教師28名(具體應聘崗位要求條件詳見《二連浩特市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二連浩特市戶籍(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落戶手續),年齡在35周歲(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須取得與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4.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進入二連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駐市單位且一直在崗自聘人員,不受戶籍、年齡限制,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在報考時沒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在錄用后18個月內取得相應資格證。
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進入二連市公立學校且一直在崗的代課教師,不受戶籍、年齡、專業限制,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5.必須服從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聘用崗位統一調配。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3.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2日(周六日不休息,以10月22日下午5:30為報名截止時間)
3.報名地點:黨政2號樓2樓東側大廳(地址:二連浩特市創業北路00222號)
4.報名咨詢電話:0479—7524442
5.報名須知:
(1)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同一次招聘考試,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報考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本人1寸藍底彩色照片3張。在崗工作人員須填寫《二連浩特市在崗工作證明》,由所在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后,再進行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并對所出具各種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準考證發放
本人持身份證于規定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8年10月25日
準考證領取地點:黨政2號樓2樓東側大廳(地址:二連浩特市創業北路00222號)
(三)考試
考試設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總成績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2018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時間、地點在二連浩特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elht.gov.cn)另行公布。
1.筆試
(1)筆試試卷由專家組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評卷。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不指定復習材料,內容為教育相關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其中,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須用蒙古文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應聘漢語文崗位的人員,筆試須用漢文作答。對筆試中出現兩種以上文字或不按規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處理。
(3)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如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經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政策加分
對于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2.5分。
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二連浩特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elht.gov.cn)上公布。
3.面試
(1)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
(3)面試按學科分組進行?忌M入備課室后給定說課、講課內容,備課時間20分鐘,說課時間2分鐘,講課時間6分鐘。
(4)應聘“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面試須用蒙古語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及漢語文崗位,面試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面試使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面試總分為100分,當場打分,當場公布,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6)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招聘單位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或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4.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30%+面試成績×70%
考試總成績如在錄取末位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5.公布成績
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由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名單,報市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在二連浩特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elht.gov.cn)上公布。
(四)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配合進行。屆時根據考生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確定考察組組成人員。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情況。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經濟或其他問題;
4.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5.不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
6.弄虛作假的人員;
7.其他依法應當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最后結果,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同時公布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紀檢部門的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限為7天(包括雙休日)。對被舉報人員經查實確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報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2.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單位在公開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要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二)本次招聘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任何招聘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在考錄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各類(即公務員、事業編及同工同酬類崗位)公開招聘考試等處理,考生違紀、違規事實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未盡事宜及臨時通知,請隨時關注二連浩特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elh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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