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面向校內外選聘公告
為“建設世界一流高職院校”的發展目標,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強化專業建設規劃與指導,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校“十三五”事業發展規劃,經學校研究決定面向校內外選聘一批在行業、專業領域有影響、有建樹的專家擔任專業帶頭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崗位
具體崗位參見《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面向校內外選聘專業帶頭人崗位列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列表》)
三、任職條件、崗位職責及管理規定
具體參見附件2《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專業帶頭人管理辦法》。
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
2018年11月13日8:00——2018年11月23日16:00
(二)報名要求
填寫《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面向校內外選聘專業帶頭人報名表》(附件3),于2018年11月23日16:00之前發送至2085447703@qq.com郵箱。
(三)資格審查時間
學校依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定于2018年11月26日8:30--2018年11月27日15:00進行本次專業帶頭人選聘的資格審查。
請各位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逾期將不再進行審查、視為自動放棄。
(四)資格審查地點
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圖書館樓人事處(504室)。
(五)審查內容及要求
1.審查內容
①本人身份證;
②畢業證和學位證;
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④有高校工作經驗或企業工作經驗的還需提供職稱證;
⑤業績、科研成果、獲獎、任職經歷等材料清單及佐證材料(復印件)。
2.審查要求
①所有審查材料需提供A4紙復印件,請按審查內容順序裝訂成冊(可參看《資格審查材料目錄冊》(附件4)),豎版左側裝訂;
②原件材料需與所有上交復印件一并提交進行審查,審查完畢當即返還。
五、面試及時間安排
校外應聘人員,一人一議,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校內應聘人員,集中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紀律及監督
(一)選聘工作,全程由學校紀檢部門參與監督。
(二)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凡與參加面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規定實行回避。
(三)對違反面試紀律規定的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面試資格等處理。
(四)對違反選聘紀律規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面試結果公布
面試考核結束后,學校人事處根據專家的面試考核結果確定面試通過人選。如果某崗位的所有面試者面試均達不到要求,則取消或暫緩該崗位的選聘。學校校長辦公會根據人事處提交的面試通過人選結果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
八、體檢
校外應聘人員體檢工作由學校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學校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者方可被聘用。
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公示
學校將面試及體檢均通過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學校根據公示結果,確定選聘人員,為選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在選聘人員到崗位報到1個月內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3-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按期轉正;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說明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十二、其它
(一)學校地址
長春市東風大街9999號。
(二)乘車路線
長春站:步行至221/321站點乘坐至飛躍廣場,換乘251/121,乘至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下車。
長春西站:可打車至學校,約15元人民幣。
(三)聯系電話
0431-85751804、0431-85124360
(四)聯系人
陳老師、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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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
人事處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