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高中教師公告【7人】
根據自治區編辦和自治區人社廳的備案批復意見,為確保錫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師計劃
為切實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保證教師招聘質量,2018年12月1日參加由教育部指導,東北師范大學主辦的在長春國際會展中心舉行的“全國高校2019屆畢業生教育人才招聘會”,為錫林郭勒盟兩所自治區示范性高中招聘漢語授課高中教師7人(見附件1《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規定報考條件的應屆、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誠實守信,品行端正,身體健康,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1月至2000年11月期間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2周歲(1985年11月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的應、往屆畢業生。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表上提供的專業及代碼一致。
5.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必須在上崗前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6.語文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為二級甲等及以上,其它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7.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報考時須征得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錫林郭勒盟在編在冊教師(含通過院校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在崗教師);
3.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違規違紀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
報名地點:長春國際會展中心1—5號館
2.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人員須填寫《2018年錫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教師應聘人員信息表》(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或現場填表),并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大學學業成績單、高中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單)、工作經歷證明、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大學學業成績單、英語及計算機等相關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2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3.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每個崗位的開考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如果招聘崗位存在學科專業教師短缺實際,由招聘地區申請,報經錫林郭勒盟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決定后,可降低該招聘崗位開考比例。
(三)篩選或初試。若報名人數超過崗位要求的開考比例人數,將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資格審查篩選或組織初試等方式確定試講人員。篩選或初試結果面向社會公布。
(四)試講。試講順序按抽簽決定。按1:3比例確定進入試講人選。備課40分鐘、模擬講課10分鐘,要有板書展示,總分值100分。實際到場參加試講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試講成績須達到本人試講所在考場(同學科、同考官組)所有試講人員平均成績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試講通過人員進入體檢、考察環節,體檢考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用人單位須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當地同類人員標準執行,5年內不得調動,否則視同毀約。
本次面向院校公開招聘工作由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駐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紀檢組全程監督。
四、聯系方式
1.錫林郭勒盟第二中學,殷老師,15047195551
2.錫林浩特市第六中學,姜老師,13904798570
點擊下載>>>
2018年錫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高中教師應聘人員信息表.xls
錫林郭勒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