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襄陽市襄城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公告【36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襄城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6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崗位條件等見《襄城區2018年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對《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內容的咨詢,請直接同區教育局聯系。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5.取得國家承認的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
6.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及2019年應屆畢業生;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關于報考年齡等相關截止時間
1.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1日(如某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
2.報名所需各類證件及相關證明須于現場報名時提供。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繳費和領取準考證的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襄城區政府12樓區教育局會議室(襄陽市襄城區檀溪路158號,市檢察院對面,可乘坐6、8、21、24、25、511、512、533、543、548路車在市圖書館站下車)。
(二)報名時間
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報名方法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襄城區2018年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自行下載),報考人員攜帶報名登記表在規定的報名時間期限內到達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2張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記彩照、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
3.專業參考目錄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及其《新目錄有關學科與原目錄學科的對應關系表》。
(四)報名繳費
報名成功后現場繳費,每位考生須繳納筆試費用共100元。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五)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報名成功后,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及地點由區教育局另行通知。
(六)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辦理
農村特困大學生須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并蓋章);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并蓋章)。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于報名當天向區教育局出示相關證明后將免予有關考務費用。
(七)每次招聘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如果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八)考生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