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及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的通知
根據《2019年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常人社事招〔2018〕62號)的相關要求,2019年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所有崗位的筆試以及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工作已經結束。現將資格復審及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確定
1.音樂、體育、美術崗位:在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均合格人員中,根據權重(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70%)計算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一定的比例(崗位招聘人數在3名及以下的,按1:5,其他的按1:3)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若該崗位人數不足相應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
2.其他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一定的比例(崗位招聘人數在3名及以下的,按1:5,其他的按1:3)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若該崗位人數不足相應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
3.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前,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對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資格復審合格,取得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領取“課堂教學能力測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缺額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9年1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點:常州市新北區實驗中學(常州市新北區晉陵北路58號,具體審核地點屆時詳見校內指示牌)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考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下列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簽約大學生)、教師資格證(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等;
2.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等;
3.其他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
4.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另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證明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
5.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書及其證明材料:
(1)報考初中英語崗位的考生須提供英語專業八級證書,報考小學英語崗位的考生須提供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證書,2019年畢業的考生可推遲至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
(2)報考初中數學02崗、初中物理01崗、初中歷史01崗、初中政治01崗的考生須提供3年及以上相應學科及學段教育教學工作經歷證明(含相應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以及由聘用學校出具的相應學段學科任教情況證明等,工作年限截至2018年12月31日);
(3)新北區在職教師(含在編、聘用制和簽訂了聘用合同的代課教師)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可推遲提供的材料,考生須現場填寫承諾書。
(二)考生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三)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繳納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費100元(現金)。
四、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安排
1.時間:2019年1月26日
2.地點:常州市新北區實驗中學(常州市新北區晉陵北路58號)
具體報到時間地點詳見資格復審時發的“課堂教學能力測試通知書”。
3.測試形式:模擬上課,時間為15分鐘。備課時間為1小時。
4.要求:測試當天考生須帶好課堂教學能力測試通知書、有效期內身份證,準時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到候考室報到的,視同自動放棄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
五、其他事項
1.所有考生可憑身份證號在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成績查詢入口:
http://www.czks.cn/zkz/2019504cj/20181231cj_jszp_bs/zkz_print_20070928.asp
2.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將在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3.咨詢電話:0519-85127371、85177992。
2019年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