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宿松教師招聘初選名單通知
各考生:
根據《宿松縣2012年部分中小學學校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公告》有關規定,按招聘計劃分層次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切線:
中學政治:91.41 中學化學:97.29
中學語文:88.77 中學地理:84.88
中學英語:93.63 幼 教:76.70
中學音樂:91.18 小學語文:88.76
中學信息:92.43 小學英語:91.38
中學物理:95.28 小學音樂:83.09
中學體育:86.87 小學信息:86.18
中學數學:97.80 小學體育:78.71
中學生物:91.29 小學數學:94.54
中學美術:78.29 小學美術:87.89
中學歷史:86.01
依照考生的總成績,劉瑞虎 等129名考生確定為初選人員(名單附后),現就初選后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為了對初選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考察,初選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及資料:
1、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與報名時出示的證件一致)。
2、大中專學校畢業生檔案(含第二學歷檔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
3、戶籍所在地或長期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和鄉鎮計生辦按《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出具的是否違反規定生育、是否繳清社會撫養費及繳清時間的計劃生育證明(2012屆畢業生不須提供)。
4、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2012屆畢業生不須提供)。
以上二項證明材料須用《公告》統一設置的表格樣式(可下載)。
5、屬于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正本)原件。
6、已就業者須提供縣級以上人事管理部門鑒證的、與原單位解除了勞動(聘用)合同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若畢業生檔案管理單位要求初選人員提供調檔函,初選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迅速到教育局人事股開具調檔函。
以上證件及資料須在8月26日下午6:00前送縣教育局人事股,初選人員未按時提供或者所提供的以上資料不真實,取消聘用資格。
宿松縣教育局
宿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