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東聊城莘縣補充聘用制教師招聘【125人】
為緩解我縣教師隊伍緊缺的現狀,經縣政府研究同意,補充部分聘用制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參加2018年莘縣第二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相關專業崗位考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二)招聘條件
1、具有莘縣行政轄區內常駐戶口;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莘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崗位要求見附件。
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2月13日——2019年2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報名地點:莘縣人力資源市場(莘縣汽車站向東300米路南,溫州商貿城對過)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要求考生本人攜帶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四、招聘原則
1、自愿報名。
2、所選崗位應與應聘2018年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報考崗位一致。
3、同一崗位按2018年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統一排列名次,打破組別限制。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具體崗位。
4、若應聘初中及高中相應崗位,必須具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五、考察體檢
同《2018年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要求。
六、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單位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應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與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參考同等條件的在編教師的標準執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一年,期滿合格者,續簽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咨詢電話:0635——713776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本公告解釋權歸莘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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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縣教育局
莘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