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廣東人大附中深圳學校選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52人】
人大附中深圳學校是深圳市教育局批準、深圳市大鵬新區管委會所屬、人大附中承辦的全日制公立學校,是人大附中聯合學校總校的成員校,人大附中深圳學校包含九年一貫部和高中部兩個校區。因工作需要,人大附中深圳學校將通過公開選聘方式面向全國公開選聘事業編制教師52名,其中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博士研究生9名、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教師16名、優秀教師2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詳見《2019年2月人大附中深圳學校面向全國公開選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表》(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公開選聘的資格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現實表現好,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犯罪記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及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詳見附件1)規定的崗位要求;
5.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報考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博士研究生崗位的考生,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本人須書面承諾自面試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所報考崗位相應學科、相應學段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詳見附件4));
6.招聘相關資格、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經歷的計算,均截至2019年2月18日。
(二)其他條件
1.報考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博士研究生
(1)報考人員除須符合基本條件外,還須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學歷、學位證書,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8年2月18日之后出生)。
(2)2019年應屆博士研究生須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落款時間必須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資格審查時提供不了推薦表(函)的考生,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3)報考人員須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本人須書面承諾自面試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所報考崗位相應學科、相應學段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詳見附件4),并必須于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供,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4)報考人員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學位證等相關資料,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教師
報考人員除須符合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在聘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不少于2年,年齡在50周歲以下(即1968年2月18日之后出生);
(2)具備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在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不少于2年,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3年2月18日之后出生)。
3.報考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優秀教師
報考人員除須符合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3年2月18日之后出生),同時獲得下列個人榮譽稱號之一:
(1)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優秀中小學班主任、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課教師、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工作者。獲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證書的教師。
(2)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特級教師”稱號。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名校長、名教師,省級現場課堂教學競賽二等獎以上獲得者。
(3)南粵優秀教師、南粵優秀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區)年度教師、深圳市(區)十佳青年教師(標兵)、深圳市(區)(十佳)師德標兵、深圳市優秀班主任、深圳市優秀教師、深圳市先進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中小學教師基本功大賽一等獎獲得者。獲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的教師。
(三)有關要求
1.報考學歷
(1)考生的學歷、學位必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如: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則大專學歷不可以報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以報考;學歷要求為“研究生”,則本科及以下學歷不可以報考。
(2)除2019年應屆博士研究生之外的其他報考人員須于2019年2月18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3)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人員還須于2019年2月18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未畢業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須寫明所學專業)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4)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2.報考專業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2);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
3.報考年齡
《崗位表》中有年齡限制要求的,按《崗位表》要求的年齡報考,報考年齡要求50周歲以下的,即1968年2月18日之后出生,報考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的,即1973年2月18日之后出生,報考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的,即1978年2月18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員不接受報考
(一)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二)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三)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四)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五)現役軍人;
(六)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考生登錄考試報名網站,進入報名系統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每位考生限報考1個崗位,請勿重復報名。如出現同一考生同時報考不同崗位的情況,對相應考生報名系統中最早提交的報考崗位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因考生重復報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網站:http://renda2.root3.cn/(建議考生使用谷歌、搜狗、火狐瀏覽器進行報名。)
(二)報名材料
1.基本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掃描件);
(2)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3)教師資格證書(掃描件,報考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博士研究生崗位的考生,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本人須書面承諾自面試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所報考崗位相應學科、相應學段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詳見附件4));
(4)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錄(聘、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掃描件,詳見附件5);
(5)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掃描件)。
(6)證明應聘人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2.其他材料
(1)報考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博士研究生
2019年應屆博士研究生須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落款時間必須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資格審查時提供不了推薦表(函)的考生,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2)報考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教師
①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掃描件);
②在聘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滿2年以上相關證明材料(如聘書、人事部門核準的工資審批表、人事部門出具的聘任證明等,掃描件);
③現仍在相應學科崗位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詳見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