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揚州市邗江區教育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面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2019年揚州市邗江區教育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簡章》要求,對2019年揚州市邗江區教育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1),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9年4月10日—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點:揚州市江陽西路101號月城科技廣場2號樓8樓培訓室(可乘8、9、22、36、73、76、81路到江陽西路站下車即可)。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為確保資格復審規范有序進行,資格復審時,請考生到現場先閱讀張貼在大廳門口的《資格復審臺位安排表》,到對應臺位有序排隊,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將提交的復印件與原件一一對應擺放好以便審核。
三、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應屆畢業生: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相應學歷成績單;(2019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前應征得定向單位、委培單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報名前應征得畢業學校同意,前述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供)。
往屆生: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本崗位需要相應學位證書的,還需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特殊教育(智障專業)崗位需提供本專業歷年學習成績單。其中:符合“已聘用在江蘇省內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機構、職業中學)教學崗位工作達5年及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的考生,須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單位繳納社保記錄證明、單位關于工作(教學崗位)經歷的證明等材料。在編在崗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要是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也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按照簡章規定,如在資格復審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提供材料。
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等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留存材料中,證明材料為原件。復審材料不全的,不予審核。考生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按要求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面試時間及具體要求敬請關注“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邗江教育網”的有關通知。
特別提醒:【1】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代審者,請考生提供親筆委托書、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格式見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復審材料而造成無法應試等后果的,責任自負;【3】2019年4月11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4】身份證、學生證、推薦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等原件,現場審核后當即退還,請考生妥善保管。【5】所有進入2019年揚州市邗江區教育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面試環節的考生,請嚴格按本通知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并及時關注“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邗江教育網”,保持網上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的暢通。今后相關招聘信息將通過上述網站和短信平臺發布。因考生手機號碼錯誤或變更導致組織方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附件2:2019年揚州市邗江區教育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面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名單.xlsx
揚州市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揚州市邗江區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