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六安教師招聘 舒城縣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10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經中共舒城縣委、舒城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經六安市人社局核準,2019年我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100名。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㈠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㈡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㈢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舒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工作領導組”統一領導,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舒城縣教育局負責組織,中共舒城縣紀委、舒城縣監察委全程監督。
招聘公告、筆試成績、專業測試以及體檢、考察、遞補、公示和聘用等相關信息,都將通過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ww.shucheng.gov.cn)、舒城教育信息網(www.scjyxx.net)等網站統一向社會發布。
三、招聘計劃
2019年舒城縣計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100名,具體招聘崗位、條件等詳見附件1:《2019年舒城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崗位計劃表》。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中專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㈡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㈢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㈣具有適應幼兒教師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㈤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
“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為“1983年8月13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㈠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㈡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㈢現役軍人;
㈣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㈤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㈥按照國家、省等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㈦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㈠報名
⒈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⑵報名時間:2019年8月13日至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⑶報名地點: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一樓人力資源市場(舒城縣城關鎮三里河路中段)。
⒉報名須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報名人員應填寫《2019年舒城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1份,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⑴屬全日制2019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其復印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并應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⑵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書(證件、證明)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⑶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9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9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并應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⑷2019年申請教師資格暫未拿到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的,還須提供認定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及體檢已通過”證明,并應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⑸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申請并審核,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及以上)。
⑹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及上述正在服務期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外,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式樣詳見附件3:《關于同意XXX同志報名參加舒城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的證明》;
⑺報考“面向本縣戶籍”崗位的,還須提供能夠證明本人是六安市舒城縣戶籍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高(中)考錄取時為六安市舒城縣戶籍或招錄公告發布前(2019年8月2日)戶籍已遷入六安市舒城縣。
3、報名有關要求
⑴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應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⑵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繳納筆試費用。在報名期間未繳納筆試費用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報考,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減免筆試費用需在報名現場申請,逾期不予辦理)。辦理減免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農村特困家庭人員,應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⑶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
4、開考比例
應聘同一崗位的,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崗位被取消后3日內到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17辦公室改報其他崗位或領取已繳納的筆試費用。
㈡考試
⒈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1科,滿分為120分。《專業知識》考試內容包括學前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教活動設計等相關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
《專業知識》筆試時限120分鐘,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于2019年8月22日正常辦公時間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并在規定的時間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
⑶政策加分
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通過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將予筆試成績增加2分。
(4)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加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專業測試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其中招聘崗位計劃數5人以下的按1:3比例,招聘崗位計劃數10人以下的按1:2比例,招聘崗位計劃數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1.5比例(出現小數的整數位加一取整)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專業測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專業測試人選并進行公示。
進入專業測試的考生按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繳納專業測試費用(80元/人),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專業測試資格。
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基本素養、儀表舉止和邏輯思維、協調應變、語言表達能力以及教學崗位必備的素質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為確保應試人員素質,設定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合成總成績
筆試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按6:4比例合成總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1.2×0.6+專業測試成績×0.4,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應試人員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如出現最后一名合成總成績同分,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專業知識》筆試成績仍同分,則以《專業知識》試卷中的主觀題部分得分高低確定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名單,并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
㈢體檢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等文件執行,由舒城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㈣考察
考察工作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㈤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學歷、資格等證書及相關證件、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㈥選崗與聘用
⒈選崗
聘用對象由舒城縣人社局組織分崗位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崗,選崗時間另行通知。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選崗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資格,由組織統一分配。
⒉審批
公示與選崗結束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擬出聘用報告,連同《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審批表》,聘用對象考察材料、學歷、資格等證書和相關材料,按人事管理權限報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⒊聘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期滿5年方可流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紀律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舒城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與實際招聘條件規定不符合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七、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名結束后,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的信息將在舒城縣人民政府網、舒城教育信息網公布,本次招聘考試,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舒城縣教育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89053(縣人社局)
0564-8622385(縣教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縣紀委、監察委)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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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舒城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3.關于同意XXX同志參加2019年舒城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的證明.doc
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舒城縣教育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