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縣2012年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工作,現對招聘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錄用程序做如下補充說明:
擬錄用人員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競崗考試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排列確定。若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總分)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面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昌江縣幼兒園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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