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簽訂就業協議
簽訂就業協議人選以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1:1比例等額確定,即與招聘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明確違約行為及違約責任。若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若相同,則組織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簽訂就業協議在12月6日內完成,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出現缺額的,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應在成績公布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約完成后,簽約人選將在南川人力社保網(http://rlsbj.cqnc.gov.cn)公示。簽約環節以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報到、體檢和考察
(一)報到。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在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后,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到南川區教委人事科報到,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是按照簡章要求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的必備程序,現場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體檢資格及聘用資格。未按本簡章要求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
(二)體檢。體檢時間初定于2020年8月3日,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申請復檢,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三)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六、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之后在本區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期間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的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本簡章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區教委:023-81110585 區人力社保局:023-71420469
附件下載:.zip:1.南川區赴高校面向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南川區赴高校面向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 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4.報名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