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則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遞補時間節點由教育行政部門自行確定并公告。
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又確需進人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招聘。
已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在梧州人才網、梧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面試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電話或函件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要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前述面試資格初審材料的原件。材料審核無誤且符合崗位條件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提供的原件與面試資格初審時提供的復印件不符取消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4.面試的組織和實施。面試工作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2012〕79號文執行。面試由招聘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相關應聘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在梧州人才網(http://wz.gxrc.com/)和梧州教育局網站(http://jyj.wuzhou.gov.cn/)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應書面通知其本人。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按本《簡章》規定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經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
5.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采用結構化、情景模擬等方法,通過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
經市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面試成績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公布。
(五)考試總成績確定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50%權重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其中,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教育學、教學法、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照顧加分】;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考核
1.確定考核人選。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考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考核程序。如此時出現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分者進入考核程序。
2.考核。招聘單位負責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和公示
1.體檢。體檢人選根據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應聘人員的體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2.復檢。招聘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到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空缺的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對通過考試、面試、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實行公示制度。擬聘人員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同時在梧州人才網、梧州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有關規定和流程辦理增人和聘用手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設專門的綠色通道辦理相關手續,確保聘用人員按時到崗任教。
五、經費保障
筆試命題、制卷、評卷等經費由梧州市教育局保障。
六、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應聘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二)梧州市實驗幼兒園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有違反下列規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等具體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三)聯系方式
梧州市教育局人教科,咨詢電話:0774-3824791
梧州市實驗幼兒園,咨詢電話:0774-3815168
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梧州市委員會
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