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考察方式為查閱檔案、了解考生在校期間表現。考察開始前放棄聘用或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確定為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8.根據有關規定有不宜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實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其他規定
1.聘用人員憑畢業證書和報到證辦理錄用報到。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的、研究生不能同時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不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或認證證書不符合招聘要求)、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試聘期。試聘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不能代替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3.至少在聘用學校服務滿五年。
4.考試成績等有關信息在考試現場公布。
5.凡提供虛假信息報考的,或經核實報名時個人身份為事業編制的,或教師資格證書為非正常渠道獲取的,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6.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應當按《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7.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結束前,本次招聘考試所有工作環節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請考生關注慈溪疫情防控政策以及慈溪教育局、“慈溪教育發布”發布的有關信息。
8.我市教育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教育部門無關。
9.本次招聘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監督下進行,咨詢電話:黃老師:15958895961、施老師:15924355905。監督電話:0574-63919012。市教育局咨詢電話:63919018。
附件: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慈溪技師學院專業課教師登記表.doc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