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其報名資格。報考者必須誠信報名。對弄虛作假、偽造證明材料等行為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面試或聘用資格。
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確定為面試對象,并由普寧市教育局發給準考證。
四、面試
面試由普寧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說課內容由面試對象在所學專業必修課中任選一節進行說課,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知識,在分析、處理教材,教學方法,教學過程和板書設計,言談舉止等方面能力。每位面試對象的面試時間為12分鐘。
面試評委小組由7名評委組成,設主評委1名,其他評委6名。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面試成績計算方式:將面試評委對考生每個要素的評分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下的五個評委評分的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的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和所占權重的乘積之和就是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和面試須知等事項由普寧市教育局考務人員通知報考者。報考者未能按通知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確定就業協議書簽訂人選
面試結束后,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依各招聘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高低順序名次,按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就業協議書簽訂人選。若同一招聘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則以面試評分第一項要素得分高低順序排定名次;若第一項要素得分又相同的,則以第二項要素得分高低順序排定名次,依此類推。
若有就業協議書簽訂人選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該招聘崗位報考者面試成績高低順序名次,依次遞補就業協議書簽訂人選。
就業協議書簽訂人選經普寧市教育局核準后與招聘單位現場簽訂《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簽訂者應于2020年8月1日前持《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計劃生育證明、個人信用報告(明細)等材料到普寧市教育局報到(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報到日期將適當推遲,并另行通知)。凡無按時報到者,視為單方違約和自愿放棄體檢資格。報到時若未能提供證明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證件材料,則視為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體檢資格。若出現以上情況,均不遞補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普寧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的規定執行。若有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不再遞補體檢人選。經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
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普寧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執行。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資格的,不再遞補考察人選。經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八、公示
擬聘用對象在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寧市教育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擬聘用人選。
九、聘用、待遇及要求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的,由普寧市教育局報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員必須參加相關專業技術課程培訓、進修,并在首輪聘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在首輪聘期滿后予以解聘。
受聘人員屬我市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受聘人員在所聘單位工作滿6年以上(含試用期)方可調動。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考試費用,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承擔。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國家有關考試統一延遲而影響考生取得相關證書時間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普寧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十一、本公告由普寧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及附件同時在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寧市教育局網站上發布。
招聘咨詢電話:普寧市教育局人事股0663-2244850(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招聘監督電話: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663-2239147(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0年普寧市部分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崗位表.xls
2.2020年普寧市部分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招聘崗位與專業要求對照表.xls
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普寧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