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揭陽普寧市部分中學招聘教師公告【31人】
為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積極鼓勵支持我市民辦學校高中教育,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基礎教育民辦學校管理規定》、普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民辦學校管理的意見》(普府〔2007〕66號)和普寧市教育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普寧市第二中學等5所中學共31名(具體招聘單位及人數詳見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985”“211”工程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統招師范類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以研究生學歷及專業報考的,其本科學歷及專業必須屬師范類。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4、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30周歲以下(1989年5月17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放寬至35周歲(1984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6、戶籍不限。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人員(含試用期);原為事業單位在編正式人員被解聘、取消聘用資格的。
三、招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試和考察的方式,擇優聘用。具體招聘工作由普寧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9年5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報名地點:湖南師范大學景德樓南樓101、102教室。
(三)咨詢電話:0663-2244850。
(四)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規定的招聘條件及要求,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有關證件和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應屆畢業生的持學生證、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畢業院校出具屬師范類應屆畢業生的書面證明;屬擇業期內的畢業生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院校出具屬師范類畢業生的書面證明并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有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張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
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參照《2019年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名稱有注明“部分”兩字的,須征詢普寧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專業的研究生報考人員,其專業和研究方向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其報名資格。報考者必須誠信報名。對弄虛作假、偽造證明材料等行為者,取消其報名、面試資格。
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確定為面試對象。
五、面試
面試由普寧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每半天1套題。面試評委人數為7人。
面試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試分數的計算方法是:7個評委評出的分數相加除以7,即為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和面試須知等事項由考務人員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報考者。報考者未能按通知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六、確定就業協議書簽訂人選
面試結束后,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依各招聘崗位報考者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就業協議書簽訂人選。若同一招聘崗位報考者面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面試主評委評分又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若有就業協議書簽訂人選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該招聘崗位報考者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就業協議書簽訂人選。
就業協議書簽訂人選經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與招聘單位現場簽訂《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簽訂者應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計劃生育證明、個人信用報告(明細)等材料到普寧市教育局報到。凡無按時報到者,視為單方違約和自愿放棄體檢資格。報到時若未能提供證明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證件材料,則視為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體檢資格。若出現以上情況,均不遞補體檢人選。
七、體檢
體檢由普寧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的規定執行。若有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再遞補體檢人選。經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和普寧市教育局共同實施。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執行。若有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遞補考察人選。經考察合格者列為擬聘用對象。
九、公示
擬聘用對象在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寧市教育局網站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遞補擬聘用人選。
十、聘用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的,由普寧市教育局報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
十一、編制、待遇及要求
1.市第二中學等5所中學開展支教工作所需編制在全市教職員編制總額內調劑解決,并分別與華美實驗學校等5所學校開展支教活動(具體見招聘崗位表)。
2.受聘人員的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所在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受聘人員的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公辦學校。支教期間其工資福利到民辦學校領取,有關“五險一金”等按我市公辦學校教師聘用到民辦學校任教的同類人員處理。
3.受聘人員在我市中學任教滿6年(含試用期)方可調動。
4.受聘人員先到我市華美實驗學校等5所設置高中的民辦學校支教,首次支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期滿可回編制所在的公辦學校任教,如愿意繼續留在民辦學校支教,可申請續聘;支教期滿后參照我市公辦學校教師被民辦學校聘用的管理方式,每學期、學年若申請回公辦學校任教或被民辦學校解聘,則由市教育局重新安排回編制所在的公辦學校任教。聘用教師任教期間申請辭聘的根據《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的有關規定,按程序給予辭聘。
十二、本公告由普寧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及附件同時在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puning.gov.cn/pnrsj)、普寧市教育局網(www.puning.gov.cn/pnjyj)上發布。
1、2019年普寧市部分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2019年普寧市部分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考崗位與專業要求對照表
3、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廣東省普寧市教育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