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應考者自帶碳素筆、2B鉛筆、小刀、橡皮等文具,不得攜帶手機、計算器等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不得提前交卷、退場,不得將試卷、草稿紙帶出考場。
2.資格復審
各崗位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與崗位報考人數1:3的比例分別確定,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資格復審。崗位招聘與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不低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有作弊、缺考或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資格復審由豐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地點在豐寧教體局進修學校四樓微機室。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請關注豐寧縣人事考試網(報名時網站),以網上發布公告確定的時間為準。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報到證、各學歷層次的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筆試準考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經審查網上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或與應聘條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弄虛作假行為要嚴肅追究其責任。
3.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根據招聘計劃,分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員,按崗位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考生,都進入面試。
筆試有作弊、缺考或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和具體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面試通知單領取地點在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面試由豐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采取說課形式,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和說課題目,準備時間為40分鐘,面試時間為2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評委采用體操打分的方式,去掉最低分和最高分后計算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
(4)面試內容:面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心理品質等。
(5)面試結束成績匯總后即時公布,請關注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豐寧教育微信公眾號、豐寧滿族自治縣教育和體育局一樓公告欄。
4.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保留2位小數)。
(四)體檢
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分學科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招聘計劃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參加體檢人員: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如學歷、學位相同,按照學歷985、211、一本、二本的順序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承德市戶籍者,同是承德市戶籍豐寧縣戶籍者,具有教學經驗者優先,具有教學工作經歷較長者,曾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獎勵級別較高者優先。如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核,根據體檢、考核結果由豐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擇優聘用。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須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人員,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
(五)考核政審
對考生本人檔案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和各種證件的真實性。考核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對考核政審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間被舉報發現問題并經查實的考生和自動放棄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核政審。
(六)聘用
1、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人事管理程序聘用為我縣公辦教師,(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經豐寧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納入我縣全額事業編制。
3、被聘用人員須按要求及時報到,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4、被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七、有關說明
(一)筆試和面試封閉管理,全程電子監控,所有工作人員和考生都要經過安檢和電子設備檢測,并收繳通訊設備統一管理。
(二)因不可抗力或無法預測等原因,在招聘過程中涉及的內容、時間等有可能發生變更,請考生隨時注意查看相關網站信息,并須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三)在本次招聘過程中,凡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整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填報情況不真實的,偽造有關證件材料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予以取消招聘資格。
(四)招聘優惠條件:豐寧一中本次正式聘用的教師,縣政府無償提供給每人50平方米左右的獎勵性樓房一套,但暫無所有權。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在豐寧一中工作滿10年后,該住房產權歸其個人所有,其他學歷者在豐寧一中工作滿14年后,該房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五)本方案由豐寧滿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豐寧滿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14-5979822
教育局:0314-80122380314-801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