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8月6-7日攜帶相關證書到報考市、縣(市)區教育局人事科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計劃”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留存身份證復印件和證書復印件備查,并匯總本市所轄縣(市)區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五)現場資格復審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入圍專業測試人員,該名單在市、縣(市)區網站公布(詳見附件2)。資格復審工作由市、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以上的按2: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參加專業測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進行審驗。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由市、縣(市)區按照教師管理權限在市、縣(市)區相關網站提前公告。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2020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4)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參考第(3)條),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我省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在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網址:http://ntce.neea.edu.cn/),并同時提供本人安徽省戶口簿或有效居住證。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資格證書編號。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六)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由市、縣(市)區負責,專業測試方案、考官遴選經人社部門核準,具體專業測試工作由市、縣(市)區教育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測試工作開展前,在市、縣(市)區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公布所屬招聘單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統考筆試成績、名次,同時應注明:招聘崗位及數量、專業測試的程序與規則、方式、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上課、說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專業測試工作結束后,市、縣(市)區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1.2×60%+專業測試成績×4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定要求組織統一體檢及考察。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時須有當地政府紀檢監察部門現場監督。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信用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市、縣(市)區按照規定在教育、人社部門相關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相關縣(市)區教育局要按照高分優先擇崗的原則,明確聘用人員具體任教學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于“先上崗、再考證”的新進人員,一年試用期內須取得與崗位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020年度蕪湖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政策及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安徽教育網、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及市、縣(市)區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查詢。
本次招聘組織的筆試和專業測試,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咨詢服務和紀檢監督部門舉報電話(詳見附件3),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政策咨詢電話:0553-3860324
監督舉報電話:0553-3852063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0年度蕪湖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崗位計劃信息表.xls
蕪湖市教育局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