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麗水慶元縣招聘教師公告【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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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第35號)、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和《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規程》的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慶元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公辦教師14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報考條件見《2020年慶元縣公開招聘教師需求計劃表》(附件2)。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慶元縣戶籍(以2020年7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慶元縣生源,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和目前在我縣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村官”視同具有慶元縣戶籍。
2.年齡為18至30周歲(1989年7月11日至2002年7月11日期間出生)。學前待聘庫在聘教師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4年7月11日至2002年7月11日期間出生)。
3.報考中學教師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幼兒教師崗位需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詳見附件2)。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若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時取得,可延遲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但需提交學信網相關證明材料。若屆時不能提交相應畢業證書,則不予聘用。
4.報考人員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相應的全國統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根據教育部2020年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要求,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否則予以解聘。
5.應聘專業與所學專業必須對口(按教師資格證書認定的對口專業或所要求學歷層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的對口專業報考)。
6.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三、招聘辦法
小學音樂、信息技術和幼兒教師崗位采取先筆試再進行技能測試的方式,其他學科采取先筆試再進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的方式。具體程序:
(一)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
請考生登錄網址:http://61.153.76.135:2001進行網上報名,同時打印網報頁面截圖。報名時間: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3日下午17時。
2.現場確認
2020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慶元縣教育局會議室(濛洲街222號新公共服務中心20樓)進行現場確認,未網報的不能參加現場確認,已網報但逾期未確認者不能參加本次招聘。
3.現場確認提供材料
①報考人員需提供2020年慶元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1)、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全國統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網報頁面截圖。
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③現場確認時按規定繳納考試費50元/人。
4.報名相關事項
①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數比例要求達到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將酌情核減相應計劃數或不開考;對特殊緊缺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另外小學科學(崗位09)、幼兒教師(崗位12)若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分別追加到小學科學(崗位08)、幼兒教師(崗位13),所追加后的崗位達不到招聘計劃數的規定比例,仍需核減相應計劃數。不開考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崗位報考條件的,允許改報參加其他崗位的招聘,改報時間為2020年7月16日下午14:30—17:00。
②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③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于7月17日下午14:30—17:00憑身份證到慶元縣濛洲街222號新公共服務中心1樓C區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一門。筆試時間為2020年7月18日,筆試實行百分制,總分為100分。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
1.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入圍體檢、考察。
2.中學教師崗位和小學英語、科學等崗位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對象;幼兒教師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技能測試對象;小學音樂、信息技術崗位先進行筆試,然后所有參加筆試人員都進行技能測試。如崗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測試對象。
3.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測試通知書參加測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確定招聘入圍人員
課堂(技能)測試結束后,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育局按考生筆試、課堂(技能)測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音樂崗位按考生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幼兒教師、信息技術崗位按考生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其他崗位按考生筆試成績5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音樂、信息技術和幼兒教師崗位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其他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