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選調辦法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2、筆試。
⑴筆試內容及分值
①城區小學
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和《教育法規》,采取“專業基礎知識(占80%)+教育法規(占20%)”的考試模式。合卷,滿分100分。《專業基礎知識》主要內容:所報學科教育教學相關知識;《教育法規》主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
②縣示范幼兒園
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和《教育法規》,采取“專業基礎知識(占80%)+教育法規(占20%)”的考試模式。合卷,滿分100分。《專業基礎知識》主要內容:幼兒衛生學、教育學、心理學,幼兒教育專業所學的音樂、美術、舞蹈等方面理論知識等;《教育法規》主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
⑵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0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
⑴擬參加面試人選按崗位選調計劃數的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⑵面試滿分100分,采用無生上課方式進行,主要考察面試對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上課時間為15分鐘,準備時間30分鐘。
⑶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⑷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照與公布的崗位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以筆試成績高者、筆試中《專業基礎知識》成績高者、年齡大者、工作時間長者的順序依次確定)。
六、選調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樅陽教育體育網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報考同一學科崗位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學校(同等分者則以筆試成績高者、筆試中《專業基礎知識》成績高者、年齡大者、工作時間長者的順序依次選擇學校)。選調人員調動后職稱聘任(用)及工資待遇按人社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即原聘專業技術崗位若現單位無相應崗位,須降級聘用,并按新聘崗位兌現工資待遇。
附件:
2、樅陽縣2020年城區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樅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