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聘職位以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試講人員。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一并進入試講。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試講聘用異地評委,滿分100分,七個評委,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試講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按50%計入總成績。
(3)試講內容:小學學科為我縣現行四年級教材上冊,初中學科為我縣現行八年級教材上冊,(化學為九年級教材上冊)。
抽簽確定試講順序及內容,每人提前備課15分鐘,試講不超過15分鐘。
總成績=(筆試成績+獎勵性加分)×50%+試講成績×50%
5、公示
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果、筆試成績、獎勵性加分及試講成績均進行公示。
6、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總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
選聘結果報縣政府同意后,有關部門辦理人事、工資、編制等手續。新選聘的教師三年內不得跨校流動。
對已確定的選聘人員,經舉報查實有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取消選聘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因其本人原因未到崗而出現職位空缺的,按綜合成績順延遞補。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取試講成績分高者,如筆試成績和試講成績均一樣,則一并聘用。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選聘工作的領導,成立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具體負責選聘工作。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集體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六、其它
為維護選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由縣紀檢監察等部門監督每一個步驟和環節,確保整個選聘過程公開、公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其參與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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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桐柏縣公開選聘城區中小學教師學科教學成績獎勵加分辦法
2、2020年桐柏縣公開選聘城區中小學教師學科教學成績獎勵性加分證明
3、2020年桐柏縣公開選聘城區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表
4、公開選聘城區教師職位表
桐柏縣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