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已聘用在江蘇省內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機構、職業中學)教學崗位工作達5年及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的考生,須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單位繳納社保記錄證明、單位關于工作經歷的證明等材料。
4.留存材料中,證明材料均為原件。復審材料不全的,不予審核。
(四)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截止至2020年7月27日18:00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經復審,如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相關證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試名單公布。
所有進入揚州市江都區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環節的考生,請嚴格按本通知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并及時關注“江都區教育局網”,保持網上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的暢通。考生變更手機號碼請及時與江都區教育局聯系(0514-86533860),今后相關招聘信息將通過上述網站和短信平臺發布,因考生手機號碼錯誤導致組織方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現場錯時進行資格復審,在到達資格復審地點門口時請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提供“蘇康碼”并配合體溫檢測。“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復審區域進行資格復審。其中來自北京市(非高、中風險地區)和湖北省的考生還應出示有效的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自武漢地區和北京市(高、中風險地區)的考生,還需主動提供有效的7天內當地或揚州市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新冠病毒血清抗體lgM和lgG檢測報告。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如確因有事無法到現場復審的,應提前寫好委托書,受托人除帶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外,還需提供本人“蘇康碼”綠碼并配合體溫檢測。
附件:1.1.2020年6月揚州市江都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面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名單.xlsx
2.2.2020年6月揚州市江都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個人承諾書.doc
面試擬定于2020年8月上旬進行,具體的面試時間、地點敬請關注“江都區教育局網”(http://www.jiangdu.gov.cn/jdjyj)公示公告欄發布的公告。
揚州市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嚴正聲明:江都區教育局一直以來未與任何培訓機構合作,因此請考生慎重判別相關培訓機構所發布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