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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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5號)和《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相關文件,為加強急需緊缺專業教師隊伍建設,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結合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應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各類人員。(詳見附件1《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表現良好;
(4)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犯罪記錄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十堰市(含縣市區)行政事業單位新進在編人員工作未滿2年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1日)、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尚在首個聘期內的(自聘期開始之日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1日)、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之間凡存在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8)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繳費、領取準考證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十堰市教育局一樓大廳(茅箭區北京北路72號,公交15、16、18、28、31路均可,市體育中心站下車)。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資格審查:考生需攜帶附件2《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報名成功后,復印件(按以上順序裝訂)留存報名處。本次招聘,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忌稍谑呤薪逃止倬W(http://jyj.shiyan.gov.cn/)和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shiyan.gov.cn/)《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中下載報名表格。
根據國家七部委關于實施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應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生無法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進行報名。被委托人持委托協議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報名材料現場報名繳費。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報名時還須持有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5、現場繳費:資格審查合格后,需參加筆試的崗位,筆試報名費100元/人,筆試報名費現場繳納。入圍參加面試者,面試報名費50元/人。直接參加無學生講課面試和技能考核面試的崗位面試費50元/人。面試報名費繳納根據面試公告另行通知。
6、領取準考證:完成報名的考生根據筆試公告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的考生根據面試公告通知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
7、現場報名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在報名資格審查時,若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以及弄虛作假的,經核實將取消資格,并在檔案中記入不誠信記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筆試、面試和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考試
1、筆試
(1)筆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4)為準。本次公開招聘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有關安排:詳見筆試公告,預計現場報名結束后一周左右在市教育局官網發布筆試公告。
考生須參加相應類別的《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綜合運用能力》兩科考試,兩科成績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考生只考單科或單科成績為零的不能進入面試。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閱卷完成后在十堰市教育局網站發布(預計筆試結束后5天左右)。
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對急需緊缺的崗位,開考比例可放寬到1:2;對報名人數低于1:2的招聘崗位原則上予以取消,對被取消的崗位已報名考生全額退費,如屬招聘單位特別急需緊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申請保留,劃定折算后為70分的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
2、面試
(1)面試的方式方法及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