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關于開展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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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2020年下半年福州市教育局開展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和條件
(一)認定權限及受理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具有良好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的以下人員,可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或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1.戶籍在福州地區的中國公民;
2.持有福州地區有效居住證的中國公民;
3.福州地區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4.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福州地區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州地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5.駐榕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認定,具體認定時間、方式、對象及事項等以各縣(市)區教育局通知為準。
(二)教師資格種類及學歷條件要求
1.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3.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歷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或通過“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學位。
二、網上申報事項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規定的網報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逾期不能補報。網報時請按照系統提示進行身份注冊,在網頁上填報并提交申請信息。申請人需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由本人簽名后掃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傳。申請人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請重新上傳。
(一)網上申報時間及事項
請申請人務必認真閱讀有關要求并按自身實際情況正確選擇認定機構、網報時間段和現場確認點信息,未按操作要求進行報名的申報人員,將無法通過現場確認審核。
符合上述條件和認定范圍的申報人員,其網報時間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含);網報認定機構應選擇“福州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應選擇“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審批處”。網站開放期間,有關網站報名的相關技術性問題,請發送郵件至郵箱jszgwb@163.com,提供個人信息及相關問題截圖,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登錄申請人賬號進行定位解決。一般性的技術咨詢可于工作日8:00-18:00致電010-58800171咨詢。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認真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網上申報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網上申報流程和提示,真實、準確地填寫個人申報信息,如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考試合格證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3.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重新登錄網報系統,查看個人當前申報狀態、信息及現場確認注意事項,請務必留意個人網上申報狀態及認定機構給予的留言信息。
三、現場確認資格審核
(一)確認的對象、地點及時間
上述網上申報成功的申請人需提前進行預約,預約成功后方可在預約時間段內前往現場提交材料進行認定,未預約的申請人不予辦理現場認定。預約方式:申請人可提前7個工作日下載并登錄“e福州”APP選擇辦事-預約辦事-福州市行政服務大廳-文體教育-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事項進行預約。現場確認地點為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審批處(福州市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社會事務類114-121號窗口)。確認起止時間: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二)現場確認提交材料
1.申請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張。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報時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
2.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3.申請人申請時身份材料。
(1)本市戶籍申請人需提供申請人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本市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包括戶口簿主頁和申請人個人單頁的復印件,集體戶人員的復印件還應加蓋集體戶所在單位公章。
(2)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申請人應提供《福州市居住證》原件。
(3)以福州地區全日制在讀研究生身份申請認定的,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在福州市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福州市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在福州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相應提供:港澳居民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臺灣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5)駐榕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士兵)證或警官(士兵)證原件。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需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或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證者,普通話水平應達二級甲等或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證者,普通話水平應達一級乙等或以上水平。
5.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應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以免影響認定。
6.《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份。需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認定體檢合格。
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7.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8.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
9.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申請人可在現場受理前申領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函件(領取函件可到福州市溫泉公園路69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福州市教育局審批后臺,聯系電話0591-83349431)。
注意事項: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必須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持要求的相關材料到現場確認地點確認網報信息,否則報名無效。提交材料經現場確認后,原件(不含證明材料和體檢表)退還申請人,其他材料統一按上述順序上交現場確認點。
四、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