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填寫打印的《許昌市建安區2020年補充考核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可填寫后打印或打印后填寫)1份;
②本人求職簡歷1份;
③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A4復印件1份;
④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A4復印件各1份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登錄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及以上的,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教師資格證原件及A4復印件各1份;
⑥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5.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視疫情防控形勢情況另行通知
通過網上報名的考生到現場確認時,提交“報名及現場資格確認須提交的材料”,進行面試資格確認并領取《信息確認單》。
6.本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與整個招聘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與相關信息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事項,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對領取《信息確認單》的考生集中組織面試。參加面試人員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信息確認單》等參加面試。
面試分為試講和答辯兩個環節。試講內容為應聘學科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答辯內容為教育教學相關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總成績=試講成績×50%+答辯成績×50%。
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小于擬聘崗位數時,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和考察
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規定執行,考核招聘教師工作組辦公室具體安排,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公示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補充考核招聘教師工作組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方可進行崗前培訓。
(六)崗前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在正式到學校任教前進行崗前培訓。
(七)辦理聘用手續
1.新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且崗前培訓合格后,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相關手續。
2.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當月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員社會保險金、工資待遇從用人單位聘用當月起執行,聘用前的社會保險金,聘用單位不予負責。
4.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一年),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向建安區公辦中小學校以外的單位調動,否則視為單方解聘,不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對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為1年。
6.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本次補充考核招聘教師工作,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大學期間受過黨紀校紀處分的;報到時無法提供規定所需證件的;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審核后發現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等,不予聘用,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許昌市建安區補充考核招聘教師工作,區紀委監察委全程參與監督,對違反招教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建安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0374-5119167。
3.本次補充考核招聘教師工作相關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建安區人民政府網或“建安區教育”微信平臺發布,請報名人員及時關注發布的招聘工作事宜,否則責任自負。如有疑問可在建安區教育微信平臺留言咨詢,咨詢電話:0374—5119221,請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撥打。
4.按照我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招聘工作實際,由區教體局落實人員配置、物資保障、場所消毒、健康識別等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附件: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