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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關于“三支一扶”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發〔2020〕106號)、《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江府辦〔2008〕107號)及《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意見》(江人發〔2008〕217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20年江門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市直機關普通雇員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20年江門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2020年江門市直機關普通雇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不限”三類。
(一)應屆畢業生。僅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技師學院2020年應屆畢業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符合粵教畢〔2019〕3號文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可參照應屆畢業生條件報考。
(二)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三)不限。含“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另外,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時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方可報考。其中,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
三、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相關要求
1.年齡要求。只針對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2.專業、學歷、學位要求。考生應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學歷學位條件;招聘崗位沒有學位要求的,考生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具有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的人員,可分別視同具有大專、本科學歷,但僅限報考沒有專業要求的崗位;應屆畢業生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歷學位。
用人單位根據用人需要,按照《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3)設置了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考生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內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該相近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考生所學專業屬于專業目錄內的,不得按相近專業報考。
考生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畢業證專業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判斷考生所學專業的依據。招聘崗位以括號形式提出了具體專業方向的,考生還須符合專業方向要求。港澳學習、海外留學人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專業名稱為準。
3.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要求。以考生具有相關證書或獲得資格核定部門的正式批文為準。僅考試、考核合格,未能獲得證書或批文的,不視為已具備相應資格。考生須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類別、專業、級別要求。不得以任何職業資格報考具有專業技術資格要求的崗位。
4.工作經歷要求。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用工備案的起始時間算起。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工作經歷,但不視為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考生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參加社會實踐或者參加相關工作,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了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5.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報名。
6.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或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同意報考意見材料在面試資格審核前提供)。
7.考生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親屬擔任負責人員的事業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親屬所在單位的機關普通雇員崗位。
8.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受行政或事業單位開除處分未滿5年的;曾因違反我省有關計生政策被處理未滿5年的(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近3年在我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職員、雇員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約、不守承諾行為的;被國家職能部門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應聘辦法
(一)報名流程
報名時間為2021年1月14日9:00至1月18日16:00,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系統24小時開通,從“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index.html)登錄。流程如下:
登錄報名系統-->閱讀相關文件-->注冊用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學歷證書、身份證上傳(須上傳原件的掃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選擇崗位報名-->確定報名-->系統自動審核確認報名結果(特殊崗位須人工審核)-->打印報名登記表(須雙面打印,資格審核時須提交)-->完成報名。
(二)報名要求
1.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須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和體檢。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證回執、派出所開具的證明以及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和體檢。
2.考生應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名登記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考生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騙取應聘資格,或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筆試前不安排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需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名。如對招聘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報名前向招聘單位咨詢。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造成成績無效失去應聘或聘用資格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4.本場次招聘崗位由報名系統自動根據考生填寫的身份證號碼進行校核。校核通過的,自動確認報名,報名資料不能再作修改。不設“人工審核”環節。
5.考生須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9:00至1月22日上午10: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
如報名成功的考生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該崗位取消招聘或減少招聘人數,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筆試開考前統一發布公告。考試一般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一)筆試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1.時間和地點。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0:30進行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分為A、B、C、D四類。
A類:適用于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
B類:適用于事業單位教育類崗位。
C類:適用于事業單位綜合類及其他崗位。
D類:適用于機關普通雇員崗位。
3.筆試合格線。各類試題均滿分100分,筆試合格線為同類試題筆試最高分的60%。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和合格線。低于合格線者不納入面試范圍。
4.筆試加分。參加江門市“三支一扶”服務計劃服務期滿不超過3年或服務期滿繼續聘用,且服務期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5分。江門市戶籍、參加國家或省統一組織的“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我市統一組織到村(社區)或基層其他公共管理服務組織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參照執行。筆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考生持準考證、本人居民身份證,以及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或期滿繼續聘用且考核合格的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申請加分。逾期未申請,視為考生自愿放棄加分。所加分值僅計入考生筆試成績。
(二)面試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或招聘單位自行組織。
1.確認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線以上,按入圍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高低名次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達不到入圍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報考免筆試崗位且面試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全部入圍面試。
2.面試資格審核。招聘單位在組織面試前將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面試對象應提供如下審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報名登記表。
(2)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證書。招聘崗位未設相關要求的,則無需提供。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工作經歷佐證材料。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符合年限要求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用工備案的佐證材料。招聘崗位有指定工作經歷類型的,還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類型佐證材料(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
(4)專業相近材料。按專業相近規則報考的,考生須提供經畢業院校或該院校教務處蓋章確認的專業課程成績單,及考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所設專業相近的意見材料。非按專業相近規則報考的,無需提供。
3.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以及考試方式由面試組織單位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各類面試試題均滿分為100分,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事業單位招聘崗位面試成績設合格線60分,低于合格線的,不納入體檢范圍。機關普通雇員招聘崗位不設面試合格線。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權重%+面試成績×面試權重%,統一設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若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其中,個別招聘單位根據政策單獨設定了名次確定規則的,從其規定。綜合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納入體檢范圍。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同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招聘崗位體檢流程、紀律、項目及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其中,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市直機關普通雇員招聘崗位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
七、考察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市直機關普通雇員招聘崗位考察工作參照執行。主要通過實地考察或調閱個人檔案方式進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誠信、廉潔自律、是否符合回避要求等方面。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考察合格的,招聘單位將相關資料送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考生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不符的,或屬于提供虛假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普通雇員招聘考試,并錄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檔案。復查合格的,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九、報到和試用期考核
公示無異議的,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通知同意聘用(雇用)。考生按通知指引辦理報到、關系調動、檔案遷移等手續。完成報到后,根據招聘崗位性質,用人單位與考生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分別簽訂聘用合同、雇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其中,屬于初次就業且與事業單位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機關單位與機關普通雇員簽訂雇用合同按國家《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補足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內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補足后考核。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可對其予以調崗或解聘處理。機關普通雇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國家《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遞補
考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在前一環節符合條件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
1.在資格審核、體檢、考察、公示、試用環節棄權的;
2.資格審核、體檢、考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3.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是否遞補人選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書面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生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終止應聘。
十一、調劑
招聘崗位無人選可遞補的,招聘單位可申請在本次招聘筆試類型相同、成績合格且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及1:3的入圍面試比例組織開展調劑面試,并按本公告既定規則確定下一環節入圍人選。不接受調劑的考生可棄權。
十二、監督管理
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相關規定,或出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35號)規定的違紀違規行為的,將追究責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十三、疫情防控安排
考生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持“健康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參加筆試和面試;有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自備并在考試期間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十四、聯系電話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江門市人事考試院0750-3873700、3873723。
2.報名資格條件咨詢:由各招聘單位受理(聯系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
3.招聘政策咨詢: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3873786、3336205。
4.監督舉報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0750-3935275。
附件1:2020年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xlsx
附件2:2020年江門市直機關普通雇員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