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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溫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招引“510計劃”攻堅行動助力“百萬人才聚溫州”的方案>的通知》精神,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規定,甌海區教育局所屬公辦學校面向全國引進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學歷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素養,具備較強的團結協作意識和拼搏奉獻精神,符合《甌海區2020年面向全國引進優秀畢業生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規定的各項條件。
二、招聘名額
招聘公辦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10名,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20名(事業編制報備員額身份,管理方式、福利待遇與事業編制相同),合計30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1.網上報名。2021年1月6日(上午10:00開始)-1月17日(下午5:00結束)報考人員登錄甌海區人事考試錄用系統,網址:http://rsks.ouhai.gov.cn/。點擊“在線報名”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時涉及的所有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并上傳《甌海區2020年面向全國引進優秀畢業生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所需材料。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只咨詢不進行網上報名,則報名無效。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期間報考者可更改報考崗位、補充材料。
2.選定現場確認人員。1月18日-1月20日,對網上報名人員條件進行初審,按初審結果選定現場確認人員(以“資格初審通過”短信告知)。
3.現場確認、資格審核、面談。考生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并打印《個人信息表》后,于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參加現場確認、資格審核、面談,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師范類畢業生證明、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戶籍證明)、本科綜合成績證明、獲獎證書等資格審核所需材料。現場確認地點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網址:www.ouedu.net)網站另行通知,入圍者按普通工作人員規定標準予以報銷路費及住宿費,規定時間內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4.確定考核人選。根據資格審核及面談情況按招聘崗位1:3(崗位計劃數在2名及以上的可按1:2)的比例審核確定考核人選,并通知相關對象。同一崗位考核人選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引進計劃。
5.組織考核(滿分100分)
考核采取試課(模擬課堂教學)模式,采用百分制。試課(模擬課堂教學)是從教材中抽取一個課題,根據該課題的內容確定教學目標,設計教學方案,實施模擬課堂教學(課堂沒有學生),考生通過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表現自己的教學思想、教學能力和教學基本功。考核成績取評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兩位,下同)。
考核前準備45分鐘,考核時間中小學12分鐘、學前教育8分鐘。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全體考生憑身份證報到、集中(遲到15分鐘考生不得入場),分組抽取考核序號,統一集中封閉式待考。
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全體考生憑身份證報到、集中(遲到15分鐘考生不得入場),分組抽取考核序號,統一集中封閉式待考。
如出現崗位計劃末位同分,進行加試,加試采取答辯形式,時間5分鐘。
四、簽訂就業協議
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1:1確定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考核設置最低分數控制線,即考核成績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簽訂就業協議書,該崗位空缺或核減。
五、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對象正式聘用前需進行體檢、考察和公示,體檢、考察合格者,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擬聘用公示。公示無問題,辦理聘用手續。體檢、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或接到舉報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協議,不再遞補。
凡引進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將依據《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招引“510計劃”攻堅行動助力“百萬人才聚溫州”的方案》(溫委人〔2020〕2號),落實《高校畢業生招引“510計劃”攻堅行動就業補貼操作辦法》補貼,特別優秀的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另給與安家補助。
考生須在2021年8月31日前具有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聘用對象在試用期內(職高專業課教師兩年內)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歷屆畢業生已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的,要求自行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并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相應材料,否則取消資格。
六、其他告知事項
1.整個招聘過程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報名、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授權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net。
2.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參照最新要求。
咨詢電話:甌海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77-885982870577-88522647
監督電話:甌海區教育局信訪巡查中心0577-88534443
本公告由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