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11年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擬聘人員名單的通知
各有關縣教育局、財政局、人社局、編辦,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桂教電〔2011〕25號)要求,經各設崗縣(市、區)考試考核,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審核,并經公示等程序,確定楊晴等4401人為我區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擬聘人員,現通過全國特崗招聘網(http://tg.ncss.org.cn/)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特設崗位教師擬聘人員集中培訓
(一)培訓目標。
通過培訓,鞏固特設崗位教師擬聘人員的專業意識,并使其具備從事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工作的職業道德修養、教育基本理論、學科教學能力和技能。
(二)培訓內容。
1.通識課程,包括師德教育、教育法規、現代教育基本理論和班主任工作等專題。
2.學科課程,包括特設崗位教師擬聘人員應聘學科的教學理論和教學基本技能(含語文、數學、政治、外語、信息技術、物理、化學、地理、生物、歷史、體育、美術、音樂等學科)。
(三)培訓形式。
采取“大班教學+學科小班”、“專題講座+互動交流+案例分析+教學實踐+任務驅動”等形式交叉進行培訓。
(四)培訓對象。
此次公布的各設崗縣(市、區)特設崗位教師擬聘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五)培訓時間。
各設崗縣(市、區)必須于
(六)培訓的組織管理。
培訓由各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按照當地中小學教師崗前培訓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各設崗縣(市、區)要整合當地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室等機構的專任教師,中小學一線優秀教師,并聘請自治區或市級教師教育機構的專家學者組建本縣師資培訓隊伍,加強對特設崗位教師擬聘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
(七)培訓的巡視指導。
由自治區教育廳選派指導專家對每個設崗縣(市、區)的特崗教師擬聘人員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培訓結束后15天內,指導專家將特崗教師擬聘人員集中培訓工作總結報自治區教育廳師范教育處。
(八)培訓經費。
學員的培訓費、資料費、食宿費由自治區專項經費負責,不得向學員收取任何費用。巡視專指導專家的食宿費、交通費、勞務補貼由自治區教育廳核發。
(九)相關要求。
1.各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認真制定培訓方案,并報自治區教育廳師范教育處審核通過后組織實施。培訓方案應包括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課程設置)、培訓師資(附任課教師簡歷)、培訓的組織管理等基本內容。
2.各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全國特崗招聘網或其他方式通知本縣此次公布的本縣特設崗位教師擬聘人員按時參加培訓。
二、組織特設崗位教師擬聘人員專項考試
培訓結束后,由各設崗縣(市、區)自行組織專項考試,考試范圍為本次培訓內容?荚嚱Y束后,由各設崗縣(市、區)頒發培訓合格證書,并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三、簽訂特設崗位教師聘用合同并安排上崗任教
各設崗縣(市、區)與經培訓、考試合格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范本見附件2),并由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到設崗學校上崗任教。受聘特設崗位教師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上報特設崗位教師聘用名單
各設崗縣(市、區)要進一步核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并以縣人民政府的名義于
五、簽發特設崗位教師聘用人員就業報到證
各有關高等學校要按照此次公布的名單簽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并將其檔案關系轉至特設崗位教師服務的設崗縣教師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六、加強特設崗位教師管理
各設崗縣(市、區)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加強特設崗位教師的管理和考核,落實特設崗位教師的編制,保障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待遇(在中央專項補助經費到位前要按照規定的標準墊支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并按時足額發放)。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教育廳師范教育處聯系,電話: 0771—5815206;傳真:0771—5815205;電子郵箱:sf@gxedu.gov.cn。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
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