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蕪湖教師招聘群:684752414,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據《2020年下半年蕪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為做好我市2020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面試)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統一政策、統一組織、統一程序的原則;
(三)保密、回避、監督的原則。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業務素質及潛能。
(二)專業測試時間:專業測試時間為2021年1月30日(周六)。考生應按照本人專業測試通知書上所要求的時間于當日上午8:00前報到,未按時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場。
(三)專業測試地點:蕪湖市委黨校新校址(地址:城東新區市政務文化中心東側、市民服務中心郵儲銀行對面)。
(四)考官構成:設立面試考官組。考官組由7人組成,設主考、副主考各1名,監督員、計時計分員、引導員各1名,以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名。
(五)成績公布:考試最終成績將及時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布。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該單位參加某一專業測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設定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三、成績合成
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
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及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負責紀檢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聘用審批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相關網站上按規定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3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人民監督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督查和指導。
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并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對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