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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人才隊伍建設,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研究生學歷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后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符合《汕尾市紅海揚帆人才計劃》條件的聘用人員,除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外,發放補貼:
1.全日制博士給予生活補貼與住房補貼共75萬元。
2.全日制碩士給予生活補貼與住房補貼共20萬元。
3.家屬就業和子女入學。
全日制博士配偶是編制內教師的,可商調至汕尾市市直學校工作。在未就業之前,可參照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其發放生活補貼,最長不超過一年。
全日制研究生隨遷的子女是高中階段以下學生的,可安排在汕尾市市直學校就讀。
4.住房。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入職后均安排公租房一套。
5.海豐縣、陸河縣引進人才有關待遇按該縣規定執行。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招聘、程序規范、接受監督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對象
詳見《2021年廣東省汕尾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詳見附件1);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近2年來在我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考察中存在違紀違法違規行為的;
4.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用)已進入體檢或考察環節的;或已被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且原錄(聘)用單位規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服務年限的(服務年限計算從開具行政介紹信起至本次招聘報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資格審核、考試
1.本次招聘引進人才采用現場報名、資格審核、考試的方式。
①內蒙古招聘專場
時間:2021年5月29日9:00-12:00;
地點: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球類館。
②四川招聘專場
時間:2021年5月31日9:00-12:00;
地點:四川師范大學獅子山校區學生活動中心三樓宣講廳。
2.請符合招聘引進條件的應聘者帶齊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參加現場報名、資格審核、考試。
各類別考生現場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應屆畢業生(指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身份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②往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報名表》;
③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除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報名表》以外,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④考生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
⑤國有單位在崗(編)人員報考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定向、委培生報考者須提供定向、委培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資格審核。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將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符合崗位條件的,由同級人社部門發放考生準考證,進行現場面試。
4.面試。本次公開招聘免予筆試,采用直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執行。
(二)體檢
體檢對象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為序,按招聘崗位人數從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績名次并列者,則以主評委的評分高低確定體檢對象,主評委的評分相同的,通過復試確定考生成績名次。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公示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文件規定執行。考察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成3人以上的考察小組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個人誠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聘用資格條件。
經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廣東汕尾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認真仔細閱讀本公告(含所有附件),準確理解把握招聘崗位的具體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按要求報名。
(二)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且須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三)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凡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存在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應聘人員為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的,須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含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報名當天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含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五)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范圍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考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六)考生符合《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附件5)有關就業擇業期政策規定的,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
(七)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八)本公告中有關考生年齡、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期限等計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與時間計算有關事項的界定時間)均為本公告發布當天(即2021年5月14日)。
(九)如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體檢、考察以及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而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將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第一批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天內有效。
(十)考生若被聘用,須保證按時報到,且作出在招聘單位服務滿5周年以上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從違背承諾當月起2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考試。
(十一)本次公開招聘引進人才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十二)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監督電話:
0660-3383663(汕尾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咨詢電話:
0660-3390663,0660-3390698(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2021年廣東省汕尾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x
5.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pdf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汕尾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