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筆試內容
教育教學專業知識:根據教學需要和招聘條件,以師范通識教育和學前教育專業知識為主要內容。
綜合知識:政治、經濟、法律、科技、歷史、時事等方面的知識,同時考察觀察分析、邏輯思維、語言理解、綜合協調、競爭發展能力和心理素質。
②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③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各崗位計劃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無人報名的崗位,予以取消;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文件精神,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
2.面試
①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原則上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入圍比例的,執行上述筆試開考比例處理辦法。取消、核減或保留的崗位,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站、“紅安教育”微信公眾號公示。
②面試資格確認。筆試成績公布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另行公告。資格確認合格者須按規定(鄂價費字〔2007〕18號、鄂價費規〔2011〕100號文件)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科。
報考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確認或資格確認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有棄權者需本人確認并出具書面聲明備查,考生在外地提供書面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先將聲明傳真或掃描電子檔發送至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或者招聘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證實并記錄在案。
③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內容,按照崗位特性和要求,面試方式采取說課、結構化、才藝展示等方式進行。按照考官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
④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站、“紅安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面試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并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3.重要提示
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生成績均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考生報考的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所報考崗位擬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總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筆試、面試總成績都相同時,組織加試。
5.成績公告
考試成績及招聘相關事宜將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站、“紅安教育”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
四、體檢、考察
按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依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該招聘單位崗位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如沒有遞補的,則核減該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數。
2.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復檢申請,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考生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
2.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五、選崗
報考同一招聘單位崗位的考生,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崗位的原則組織選崗。不按時到指定地點選崗或不愿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公示及備案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體檢、考察、選崗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報縣人社局審定后,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站、“紅安教育”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一并將備案報告、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參加面試人員綜合成績排名、考察、體檢、公示結果等報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
七、審批聘用
經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各用人單位與新招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首個聘期一般為五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八、其它事項
1.考生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2.本公告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負責解釋。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zf.gov.cn/)、“紅安教育”微信公眾號為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平臺,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報名咨詢電話:0713-5251780(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及政策咨詢電話:0713-5282432(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2.紅安縣教育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紅安縣教育局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